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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服务承诺

来源:周口日报

作者:

2021-04-16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 2021 年“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部署,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治理质量和水平,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周口市财政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协调推进同向发力,立足自身职责,全面梳理工作流程,向社会公开公示,作出服务承诺:

政府采购方面

(一)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做好涉及政府采购的各项监管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2.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工作流程;

3.提高廉洁奉公意识,做到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4.变更采购方式审核 1 日内办结;

5.进口产品审核 1 日内办结;

6.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确认 1 日内办结;

7.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二)业务流程

1.市直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核业务流程图

预算单位通过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系统

报送申请材料

初审

审核不通过退回

变更方式初审岗位

复审

复核不通过退回

变更方式复审岗位

2.投诉举报案件处理业务流程图

投诉举报人

投诉举报材料

投诉举报受理审查岗

初审

投诉举报受理确认岗

确认移交

投诉举报处理岗

调查取证

投诉举报处理岗

组织专家论证

投诉举报处理岗

提出处理建议

科长、分管局长

审批处理决定

投诉举报处理岗

作出处理决定

发送处理决定书

公告处理结果

3.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业务流程图

监督检查岗

制定检查方案

监督复查岗

复核方案

科务会、局领导

批准方案

监督检查岗

组建检查组

检查组

开展检查

监督检查岗

汇总检查报告

提出处理建议

监督复审岗

复审检查报告

和处理建议

科务会、局领导

作出处理决定

公告处理结果

非税收入管理方面

(一)服务承诺

1.开展《河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将编制印发的《周口市市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手册》发放到全市执收执罚单位和银行代收网点,引导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宣传活动,了解相关政策。

2.在周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周口市财政局网站公布现行的周口市行政事业收费、考试考务费、政府性基金和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对执行中收费项目政策发生变化的进行及时更新。

3.对属于本科室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凡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2 个工作日内办结,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拒办。

4.增强相关窗口服务意识,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

(二)业务流程

非税办依据执收单位提供的收费

文件在河南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

进行挂接收费项目

1 个工作日办结

执行单位依据收费项目及标准

开具缴款通知书

执行单位开具非税收

入财政票据(电子票据)

缴款人按照缴款通知书数额进行

扫码或刷卡缴费

缴款后即办

非税收入缴入汇缴专户

执行单位与财政部门定期对账

非税办将非税收入资金缴入财政

国库或财政专户

对账后 10 个工作日

国库支付方面

(一)服务承诺

1.实行“一次讲清制”。接受咨询或办理业务时,要一次讲清所咨询的问题,一次讲清办理业务所需要的资料表格。

2.实行“限时办结制”。凡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业务申请,迅速办理,准确拨款,不无故延压,不无理拒付。

3.公开办事程序。将国库支付中心业务流程公开。

4.推行文明用语。热情谦恭、真诚守信。

5.诚实守信、严守预算单位秘密。除法律法规规定外, 不向外界提供或泄露任何财务信息,切实维护预算单位利益。

6.创造优美环境。搞好环境卫生,确保中心美观、整洁、舒适。

(二)业务流程

1.执行电子化支付市本级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流程图

预算单位经办人通过周口市财政预算

执行系统录入授权支付申请

送审

经办人作废退回支付申请

预算单位审核人审核授权支付凭证

审核通过

审核不通过退回

预算单位经办人签章

发送支付凭证

预算单位作废撤回凭证

预算单位审核人签章发送银行

发送支付凭证到银行

收款方户名账号错撤回凭证

代理银行受理业务支付资金

2.未执行电子化支付市本级预算单位直接(授权)支付业务流程图

预算单位通过周口市财政预算执行系统

录入支付申请

送审

预算单位作废退回支付申请

预算单位填写财政直接(授权)支付申请单携带相关资料报送支付中心

审核

审核不通过退回

支付中心受理组审核资料受理业务

发送支付凭证

作废撤回凭证并通知预算单位

支付中心资金结算组支付凭证签章发送银行

发送支付凭证到银行

收款方户名账号错撤回凭证

代理银行受理业务支付资金

工程预算评审方面

(一)服务承诺

对评审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项目时限做出以下承诺(时间计算从建设单位送交完整评审资料后计起):

(二)业务流程

1.报送金额 500 万元以内的:15 个工作日;

2.报送金额 500-2000 万元的:20 个工作日;

3.报送金额 2000-5000 万元的:25 个工作日;

4.报送金额 5000 万元以上的:30 个工作日。

5.单项送审金额在 10000 万元以上或取证难度大的工程,经领导批准同意后,相应延长审结时间。

部门预算科提出评审申请

市直部门向市政府报告

市政府领导签批

局领导签批

预算评审中心接受委托

通知建设单位(委托单位)报送评审资料

收到、核对委托项目资料、填写《资料签收清单》

组织评审、现场查勘、取证

提交评审意见(初稿)

复审(重大问题会审)

复审是否通过,征求意见

建设单位、设计、监理、预算评审中心会审

是否达成共识

双方共同确认,出具评审结果(审定表)

一审、二审、稽核人员签字,分管局长签批

发有关各方:建设(委托)单位、财政局领导及相关科室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面

(一)服务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积极主动做好PPP 项目筛选、入库等各项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PPP 工作,确保全市PPP 项目规范运作,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2.按时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工作, 及时复函,6 个工作日办结。

3.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认真做好市本级 PPP 项目合同评审工作,6 个工作日办结。

4.认真做好财政部 PPP 综合信息平台系统维护工作, 及时填报市本级 PPP 项目财承相关信息,督导实施机构完善相关信息填报。

5.严格执行“周口市党员干部八条禁令”,做到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

6.认真做好市本级 PPP 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评价、中期评估等工作,凡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办结,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拒办,落实“今日事今日办”工作制度。

(二)业务流程

指导项目实施机构及时完善全国PPP 综合平台基本信息相关内容,初审 3 个工作日办结,申报入储备清单库。入储备清单库次月申请入财政部管理库,指导项目实施机构及时完善全国PPP 综合平台系统准备阶段可研及批复、实施方案批复、财承复函等相关内容,聘请专家初审,6 个工作日办结。及时申报入财政部管理库。及时完善平台系统准备阶段财承信息,按时办结。

市政府发起 PPP 项目

市政府授权实施机构聘请中介编制“两评一案”,实施方案由市发改委审核,市政府批复。实施机构向市财政局申请对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进行验证复函,6 个工作日办结。

物有所值评价财承验证复函

入储备库、管理库资料初审

实施机构向财政局申请审核 PPP 合同,PPP 办聘请专家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6 个工作日办结。

审核 PPP 项目合同

督促实施机构及时完善采购阶段信息填报, PPP 办及时填报财承相关信息,按时办结。

填报平台系统采购信息内容

PPP 办聘请专家审核市本级 PPP 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 出具审核意见,6 个工作日办结。

审核绩效考核目标和指标体系

会同实施机构参与市本级 PPP 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绩效评价,对运营满一年进行绩效评价,将当年绩效评价结果与政府每年支出责任相挂钩,按时办结。

会同实施机构参与绩效评价

督促实施机构及时完善执行阶段信息填报, PPP 办及时填报相关信息,按时办结。

填报系统执行阶段相关信息

结合市本级项目进展情况,编制当月 PPP 月报, 呈报市领导。

按时编制 PPP 项目月报

组建项目移交工作组, 进行资产评估,测试达标。按时办结。

参与项目移交(完结)

[责任编辑:王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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