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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周口晚报 2021-05-18 09: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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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城区、县、市、区物业会员单位/物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并本着为业主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在各物业服务区域集中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专项整治,对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的行为以及使用客用电梯运载电动车的违法行为要予以坚决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整改的,要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一、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服务行为。

各物业会员单位/物业企业要加强对非机动车停车场(库/棚)的管理,按规范设置充电设施,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依法合理计收相关费用,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服务。鼓励物业会员单位/物业企业采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科学技术手段,加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管控。

二、组织发动业主齐抓共管。

各物业会员单位/物业企业要充分发动广大业主,坚决抵制电动车违规停放、使用客用电梯运载电动车或充电行为,引导广大业主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物业会员单位/物业企业要利用业主“微信群”、“QQ群”、“短信平台”、“字幕屏”、“视频播放器”等网络平台经常发布电动车管理法律法规、火灾视频等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单元楼道、电梯内、安全出口等醒目位置张贴规范停放充电的警示标语、宣传海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等,引导业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

各物业会员单位/物业企业在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总结出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物业同仁给予分享,共同为我市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共享力量。

周口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 责任编辑:张鲁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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