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法检两院工作报告解读|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坚守初心为民司法 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陈永团
6月11日,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宫武向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详述了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司法公信力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0年全市检察院工作亮点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各项工作在稳进、落实中实现新提升。
——突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专项斗争中,共批准逮捕涉黑恶组织68个830人,提起公诉81个1109人,通过引导侦查把6起普通刑事案件深挖为涉恶案件,改变定性17件,追加逮捕44人、追加起诉54人。办理的2起案件被省扫黑办评为精品案件。结合司法办案,依法提出检察建议8件,有效助推社会治理。如西华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等人组织艾滋病人实施犯罪案、项城市检察院办理的师某某等人组织残疾人实施犯罪案,分别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民间社团的监督管理,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护航金融安全,依法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895人、提起公诉1534人,同比分别上升25.5%、99.2%。市检察院办理的赵某等4人伪造货币案,主犯赵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承办检察官又从细微处发现王某涉嫌洗钱1700万元犯罪线索,依法提起公诉后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助力脱贫攻坚,两级院选派64名干警进驻47个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市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表彰为驻村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守护美丽周口,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65人,提起公诉347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1件。落实“四水同治”要求,与市河长办会签关于落实“河长+检察长”制工作的意见,开启我市河湖治理工作新模式,办理相关案件35件,有效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损害河湖生态问题。
——着力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实行“联系企业回应关切、在办案件依法审慎、历史挂案监督清理、部门协作联席会商”四项机制,两级院班子成员联系企业34家,清理久拖不决的涉企“挂案”21件。如项城市检察院办理的某涉企案件,“挂案”长达7年,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监督公安机关予以撤案。坚持少捕慎诉,淮阳区检察院办理的某涉企案件,经审查企业负责人李某某符合非羁押诉讼条件,遂依法对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使该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组织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入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法治化水平。
——用心用情守护群众“两个安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批准逮捕39人、提起公诉187人。如淮阳区检察院办理的葛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0件,督促销毁假冒或者不合格食品、药品价值42.3万元,确保群众吃的安全、用的放心。推进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助力解决窨井盖管理问题,切实维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做实做细涉农检察工作。积极配合开展农村乱占土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起诉相关犯罪7人,办理违法占地监督案件6件;认真落实最高检农资打假工作部署,起诉坑农害农犯罪28人,如川汇区检察院办理的陈某等人生产、销售假玉米种子一案,查获假种子13.3万斤,陈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认真落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通过办案快速返还资金133万元,郸城县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等人挪用公款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积极推行“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着力打造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岗哨”。结合办案,对农业保险领域刑事犯罪进行调研分析,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
——当好青春守卫者护航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最低限度容忍”,批准逮捕283人、提起公诉480人。对未成年被害人实行“最高限度保护”,建设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一站式”办案场所,加强心理疏导、情感慰藉,对符合条件的30名未成年被害人予以司法救助。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附条件不起诉29人、相对不起诉45人,跟踪帮教232人,通过帮教有4名涉罪的高中应届毕业生考上大学。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强力推进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事件强制报告等制度落实,坚决将“大灰狼”挡在门外。推进“送法进校园”向偏远地区延伸,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7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30余万人。
——发挥“双向监督”作用,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2件;立案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62件,提出检察建议154件,法院采纳137件,三项数据均居全省第二位。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行政争议13件。成功化解一起历时19年、历经12次诉讼的行政争议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深化“涉民营企业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受理涉企执行监督案件12件,提出检察建议18件,均被采纳率。强化典型案例引领作用,川汇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4件,通过诉前程序结案226件,提起诉讼81件,提起诉讼数全省第一。办理的某集团养殖项目耕地闲置行政公益诉讼案,解决了占用186亩耕地荒废闲置问题,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十大典型案例。扎实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相关案件14件。如郸城县检察院办理的段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令被告人投放鱼苗1万余尾,有效修复生态环境。依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拓展案件范围,依法办理军营周边、文物保护、英烈保护等案件32件。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整顿“四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意见》,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打造“以案促改示范市”,集中开展以案促改2次,组织干警到周口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深入推进点名述职、年度述职等工作,盯紧盯牢“关键少数”,对工作落后的单位及时约谈提醒。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汇聚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用好巡察利剑,主动邀请被巡察单位同级党委巡察办派员参与,巡察通报发至每个基层院,要求对照查摆整改,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上年度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门研究,及时落实反馈,市检察院被评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常态化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庭审观摩、参与公开听证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年底在全市十个基层检察院召开驻地代表委员座谈会,通报全市检察工作情况,广泛诚恳征求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2021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第十五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安排部署以及本次大会决议,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务实重干、加压奋进,努力为周口“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对标对表“十一个坚持”,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二是持续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我市“十四五”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扫黑除恶工作长效常治,积极参与促进市域社会治理,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周口。
三是持续全面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强化系统观念,教育引导干警悟“法理”,深化、落实关联司法,以“万法之母”的民法典精神,引领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四是持续提升新时代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坚持强基导向,突出抓好队伍建设,以改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为重点,配合党委选好配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