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传播检察温度——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拟不起诉听证会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胡新建
为全面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益,近日,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由沈丘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等参加此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主持人首先传达了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听证的意义、范围、程序进行了阐述。之后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并提出了听证会的议题。接着,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拟作不起诉理由等情况进行了说明。犯罪嫌疑人小贾(化名)也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了深刻反省,其法定代理人就今后加强对小贾的监管和教育表态。最后休会评议后,听证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正确。
据悉,沈丘县人民检察院一直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邀请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未成年人拟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会,不仅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公正办理,有利于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更有利于畅通人民群众监督司法、参与司法的渠道。该院举行的未成年人拟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会,获得群众普遍好评,是该院积极践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为民承诺的体现,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传播了检察温度。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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