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启动防汛 IV 级应急响应
7月20日晚,鹿邑县委书记李刚在鹿邑县委第六会议室主持召开全县防汛工作紧急会议,贯彻落实省、市防汛工作部署要求,就当前防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结束后,鹿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随即启动防汛 IV 级应急响应并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农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防工作进入主汛期战时状态和县防汛抗早指挥部指长1号令的要求,迅速进入战时状态,各级责任人上岗到位,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会商研判,突出重点部位防守,预置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一旦发生险情灾情,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鹿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步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行动,要求出现一般洪涝时,由县防指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县防指副指挥长组织应急、水利、住建、城管、五河办、农业农村、水文、气象等部门会商;县防指发布防御工作通知;县防指副指挥长视情况连线有关乡镇(办事处)防指进行动员部署;县气象局每日8时、14时、20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鹿邑水文局每日8 时、14时、20时报告洪水预报结果;县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 18 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洪涝台影响地区乡镇(办事处)防指每日8时向县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
责任编辑:戚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