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一张“老地契”背后的红色记忆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李瑞才 通讯员 李小伟
解放初期的土地证长啥样,您见过吗?近日,鹿邑县退伍军人于新豪向记者展示了一张祖传的土地证,讲述了他探究这张“老地契”背后的故事,并表示将无偿捐献给鹿邑县党史教育馆,以发挥其应有的历史价值。
于新豪说,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是爷爷于华书传下来的。由于时间久远,纸张已泛黄,虽然有些破损,但字迹依然清晰。抬头显示:河南省鹿邑县土地房产所有证,落款签名为县长杨明月,签发日期为1952年12月28日,盖章为鹿邑县人民政府。
“几年来,我一直想弄明白这张地契的签发者杨明月是谁,他在鹿邑的成长轨迹是怎样的。”于新豪说,由于对研究历史感兴趣,他便查询了《鹿邑县志》及其他相关资料,但关于杨明月的资料甚少。
偶然一次机会,于新豪在网上查到2017年5月18日河南法制报第15版刊发的一篇题为《生死一线黄泛区》的报道,记者在文中提到“1947年8月,县独立团战士杨明月在宣传发动群众时接到报告,发现两个可疑人员在孙于庄附近徘徊。杨明月立即布置,进行围堵,抓获后经审讯得知,一个是敌伪联防大队长,一个是中队长。”
报道中提到到的独立团战士杨明月是不是1952年时任鹿邑县长的杨明月呢?于新豪再次查阅了有关资料。据《鹿邑简明党史》记载:1947年初,鹿邑县成立以杨元章为政委、张笑南为团长的独立团,此后很长一段时间,独立团都是在鹿邑及周边活动。“这也与河南法制报提到的独立团战士杨明月1947年8月在鹿邑孙于庄宣传发动群众的时间相吻合。”于新豪兴奋地说。
记者联系到鹿邑县老子研发中心原主任、党史研究学者周西华。周西华介绍说,独立团战士杨明月与县长杨明月的确为同一人,只不过党史记录关于杨明月的资料缺失,造成很多事件无法真实还原。“鹿邑解放后,杨明月继续从事宣传工作,曾任鹿邑县委宣传部长,后来升任县长。”周西华告诉记者,这张土地证就是杨明月县长签发的,对研究鹿邑党史提供了重要参考。
几经周折,记者从鹿邑县文联工作人员王威处了解到,杨明月又名杨丙月,1922年生于安徽省宿县大杨村。1940年10月,杨明月在宿县入伍,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后,在鹿邑曾任区委书记、宣传部长、县长等职,1953年6月调离鹿邑。
“几年来一直没法证实杨明月县长签发的这张地契的真实性,如今终于弄明白了这段历史。”于新豪说,他打算近期将这张见证鹿邑党史的土地证无偿捐献给鹿邑党史教育馆,让更多的人了解当时的历史,珍惜当今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②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