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机关开展“三标”活动实施“六增”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三标”活动 积极实施“六增”行动 奏响加快发展高质量崛起主旋律的若干意见》精神,经机关党组研究,决定在市政协机关全面开展“三标”活动、实施“六增”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更好凝聚共识,全力助推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落实落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周口贡献政协力量。
(二)基本原则。坚持突出政协性质定位,注重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和委员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协履职助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发挥政协独特优势,加强与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把更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来;坚持虚功实做,通过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提交委员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推动更多协商成果进入决策程序。
(三)主要目标。通过开展“三标”活动、实施“六增”行动,全面加强政协机关干部和政协委员“两支队伍”建设,巩固提升市政协机关“三个提升、四个之家”建设水平,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建设“五个政协”(政治政协、智库政协、融通政协、务实政协、出彩政协)。
二、深入开展“三标”活动
(一)瞄准一流标杆。机关以全国政协建设模范机关的要求和省政协“三个一流、四个之家”建设作为标杆,各专门委员会以省政协专委会为标杆,单项工作如参政议政以南阳市政协为标杆,民主监督以信阳市政协为标杆,党的建设以洛阳市政协为标杆,综合工作以市委、市政府“两办”为标杆,倡导“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工作标杆,找准差距和不足,加压负重,比学赶超,推动各项工作在全省政协系统走在前、做表率。
(二)规范工作标准。一是推动政协履职活动项目化管理,以市政协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为总纲,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二是推动政协各项业务规范化分工。明确市政协主席会议组成人员工作分工,配齐配强机关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形成系统完整、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三是推动政协各项工作制度化落实,认真落实中办《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
(三)明确突破标志。一是做到政治建设成效有标志。以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市政协机关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标志,确保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二是实现业务工作突破有标志。做到政协整体工作在全省政协系统位次靠前,确保专题议政工作、提案工作、文史工作、宣传工作、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全省政协系统进入先进行列,协商议政成果、提案建议进入市委决策程序或被有关部门采纳落实,具体工作经验在全省政协系统有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或典型发言。三是确保维护良好形象有标志。做好文明单位经常性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实现政协工作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得到正面宣传报道,有关工作获得市级以上荣誉,“五个政协”建设成效明显。
三、积极实施“六增”行动
(一)在助推发展上发挥政协优势。持续开展“协商议政助发展”活动,充分发挥政协组织联系面广、人才荟萃的独特优势,围绕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原崛起新高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周口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议政,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在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中贡献政协力量。
(二)在参政议政上展现政协作为。大力开展“学习研讨强素质”活动,不断提升政协智库建设水平,围绕市委“六增”行动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十大工程”、智慧城市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建设、营商环境、人文环境等市委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协商议政,让更多有价值的协商议政成果进入决策程序。
(三)在服务民生上彰显政协风采。深入开展“服务群众惠民生”活动,围绕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如医疗卫生建设、中心城区教育发展等开展专项视察,把存在的问题症结摸清楚,将基层群众的诉求反映上来,通过与相关部门对口协商推动问题解决落实。
(四)在民主监督上突出政协特色。应有关部门邀请,推荐民主监督员,围绕执法检查、司法公正等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丰富民主监督形式,提升民主监督实效,推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更好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协机关“三标”“六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工作开展。全体党员干部要躬身入局、履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协网站、新闻媒体、微信等媒介,积极宣传市政协机关“三标”活动“六增”行动的成效、做法和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成果运用。对争先创优成效突出、单项工作获得奖励的,予以表彰奖励,作为评先评优和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