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三十载 初心从未改——记西华县法院法警大队长党海岭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张猛 通讯员 刘红亚
从青丝到白发,峥嵘岁月里,他追随着时代的脚步;从“橄榄绿”到“藏青蓝”,他三十载初心未改,用忠诚与担当践行着一名司法警察的铮铮誓言;他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爱岗敬业,曾多次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华县委、县政府授予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十佳政法干警等光荣称号,为“平安西华”“和谐西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就是西华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党海岭。
求真务实显魅力 凝心聚力谱华章
党海岭作为警队的负责人,求真务实是他的一贯作风。在他看来,法警大队是法院整体形象的“窗口”、日常行为的“样板”,是维护司法秩序、确保审判功能的坚强保障。要履行好司法警察职能、不辱使命,就必须下功夫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一流法警队伍。党海岭着眼于警务规范化建设,对法警实行全员、全时段管控,确保法警队伍不发生问题。他严格依据《司法警察训练大纲》抓好法警队伍教育、业务技能训练。他针对法警日常值勤事务较多,很难集中时间搞训练的实际,就想方设法积零为整,利用值勤间隙开展训练活动。
他知道法警队伍建设难在经常、重在养成,特别注重把日常教育、管理、训练内容贯穿于日常养成。他坚持每周一上午开例会、每周五下午学习总结制度,对每周的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讲评,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从不含糊其辞,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在党海岭同志的带领下,西华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三星级警队”,先后7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司法警察工作先进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1次;先后4次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周口市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被河南省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青年文明号”,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司法警务规范化建设一级单位。
牢记初心担使命 争当铁军排头兵
党海岭始终坚持服务审判为中心,注重“政治建警、改革强警”,在抓好队伍建设的同时,狠抓智慧警务建设和“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2020年,西华县法院法警大队提前完成全市法院“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改造项目,并于2020年10月建成集远程指挥、实时监控、应急预警、警力调度、动态管理为一体的高效能警务指挥中心,成为全市法院智慧警务建设领航者,近两年来,多家法院前往观摩学习。这些成绩的取得无不蕴含着党海岭同志的心血和汗水。
果断处突脱险境 稳字当头勇担当
2022年3月的一天,西华县法院大门口,一名中年妇女领着4岁左右的孩子带着哭腔大喊:“要出人命了,要出人命了!”现场有20余人围观,妇女嘴角已经流血。他们扭打在一起,叫喊声、哭声不绝入耳。
党海岭接到值班法警报告后,果断带领法警迅速冲入人群,示意身份,劝阻扭打人员,期间,党海岭手臂被抓伤渗血,但他丝毫没有在意。经过党海岭等人的努力,互殴人员被拉开,情绪不再过度激动。经了解,原来是一对要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升级到动手的地步,并且愈演愈烈。党海岭随即拨打了120,一边稳定当事人的情绪,疏散围观群众,一边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前来处理善后事宜,成功化解了一起“民转刑”案件。党海岭用行动向社会展现了新时期司法警察的良好精神风貌。
在工作中,特别是刑事警务保障工作中,党海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他常说:“警务工作无小事,法警责任重如山。”不管案件大小,只要有值庭任务,他都会放弃休息时间,吃住在警队,以单位为家,全程参与押解、看管等工作。两年前,他的妻子在一次常规体检中检查出重大疾病,党海岭得知妻子的病情后,心急如焚,但又不想耽误工作,每次带妻子看病也时刻关注着警队工作,给妻子拿药都趁周末。每周一上午8点,他总能准时出现在办公室,安排筹备每周一的例会内容,在妻子身患重病的情况下依然没有耽误工作。
为了完成所担负的庭审保障工作任务,党海岭经常加班加点,不叫苦不叫累,团结全队同志,发挥全队每位法警的能力,用自身的实际行动作表率,带领全队同志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6月,党海岭收获了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他在人民法院辛勤工作30年的荣誉天平纪念章。
回首30年,短暂又漫长,他亲眼见证了西华县法院的成长,从几十人到几百人,感受到了西华县法院30年来划时代的变迁。抚今追昔,感慨万千,让他更加坚定了砥砺前行的步伐。
流年似水,岁月悠悠,党海岭把青春韶华留给了他热爱的法警事业。他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只有兢兢业业的努力和初心未改的执着。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付出着,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代司法警察的责任与担当。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