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严防溺水不松懈 河道巡逻保安全
周口日报全媒体记者 任富强
夏日炎炎,正值暑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为增强群众防溺水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防止溺水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护航辖区平安稳定,连日来,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立足职能职责,持续发力、多措并举扎实开展防溺水宣传。

近日,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党委统筹安排部署,成立由班子成员带队、业务骨干组成的防溺水宣传队伍。宣传民警深入沙颍河沿岸、港口码头、水上涉险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排查安全隐患,全力防范涉险事故,并开展防溺水、夏季安全生产等宣防活动,提醒大家严格遵守水上作业规则,警惕落水事故发生。
巡逻期间,民警来到游泳爱好者聚集的水域,上游城区集中在船闸分离岛处和水闸处,下游城区集中在周口大道东500米处,现场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遇到意外事故如何报警,如何自救以及应注意事项等。民警通过喊话劝导未成年人不得下水游泳,禁止在河边嬉戏打闹,同时劝导下河游泳者要携带好救生设备,注意安全。

在通航河道内巡逻过程中,该分局民警发现游泳者太多,既影响过往货船航行安全,更威胁游泳者自身的生命安全。民警耐心劝导,劝离航道内的游泳者,减少发生水域事故的概率。
巡逻艇行进沙颍河沿岸水域后,巡逻民警来到一码头旁,现场向群众宣讲防溺水安全措施及相关的施救方法,并通过救援装备展示使用、问答互动等多种形式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切实从思想上筑牢防溺水安全堤坝。
此外,该分局民警还在每日下午游泳高峰期通过巡逻艇广播“大喇叭”等循环播放防溺水宣传警示提醒,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在危险水域安装防护网、防护栏、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救生圈、竹竿等应急救援工具等,切实加大防溺水“物防”力度,有效破解监管巡逻问题,全面保障域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提醒广大中小学生,大家要牢记防溺水“六不”: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与他⼈结伴游泳,不准在⽆家长或⽼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域游泳,不准到⽆安全设施、⽆救护⼈员的⽔域游泳,不准到⽆全设施、⽆救护⼈员的⽔域游泳,同伴落水立即报警和求救,自身安全最重要,放下侥幸,提高警惕,加强防范。②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