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规范社保经办服务 促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更加惠民利民
周口日报全媒体记者马月红
12月5日,《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施行第5天,作为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会带来哪些新变化呢?记者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社会保险经办大厅,见到正在办理业务的张先生,他表示,来办理业务之前他就关注了《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信息共享,减少证明材料,优化经办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他最直观的感受是办理社保业务更方便。当天上午11时许,张先生需要办理的业务,全部办结。

据悉,社会保险经办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事关人民群众能否便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社会保险经办中的难点、堵点,一大亮点就是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不仅对精减材料作出了明确规定,原来对社保经办业务没有时限要求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市立足实际,在证明材料方面积极推行“五个一律”(即: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确保简政便民落地见效。他给记者举例,比如以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除身份证明外,还需要提供参保缴费凭证、转移接续信息表、转移接续申请表等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实施后,柜台办理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线上办理无需提供任何材料,转入地和转出地经办机构之间,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联合办理,群众通过网上即可查询办理进度。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社保经办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迈上了新台阶,为在新形势下做好社保经办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具有里程碑意义。下一步,他们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规范社保经办服务,促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更加惠民利民。②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