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浪费”绝不是小事(今日谈)

发布时间:2025-08-27 来源:周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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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猛

“开短会不提供矿泉水”“建立办公用品登记制度”……近段时间,多地党政机关出台反对“微浪费”的规定,引发热议。这种对“微浪费”的较真并非小题大做,其意义不仅在于减少资源消耗,更在于通过细节塑造良好风气。

事实上,节俭或浪费,从来就不是小事。一瓶矿泉水喝半瓶扔半瓶,一支笔用一半就换新的……类似这些零散消耗看似不起眼,累积起来却是惊人的数字。更值得注意的是其背后隐藏的思想问题:把公家资源当无主之物,对小浪费视若无睹。这种心态一旦蔓延开来,会慢慢侵蚀勤俭节约的作风根基,后果不堪设想。

放眼党政机关,习焉不察的“微浪费”现象并不少见:下班不关灯、夏季空调温度设置过低、打印材料只打单面……看起来都是小事小节,实则是积少成多。而那些认为抓“微浪费”是舍本逐末的观点,恰恰忽略了作风建设的规律:大问题往往始于小毛病,奢靡之风常常源于对“微浪费”的放任。

当“不差这点”成为常态,不在乎小钱变成共识,作风的堤坝就会逐渐松动。党政机关作为作风建设的“排头兵”,若对身边的“微浪费”视而不见,不仅会损耗公共资源,更会损害公信力,让勤俭节约的倡导流于空谈。再者,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背景下,党政机关理当带头厉行节俭、物尽其用。

作风建设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杜绝“微浪费”,要从一餐饭、一瓶水、一度电、一张纸做起。思想上要破除“小节无碍”的误区,深刻认识厉行节俭、艰苦朴素的重要性;行动上要践行严于律己、行有所止的规范,争做勤俭节约的标杆;制度上要按需配置办公用品,建立循环使用机制,明确浪费行为的约束措施。当党政机关带头在细节上较真,就能形成强大的示范效应,带动社会层面勤俭节约蔚然成风。②3

编辑:刘超玲    审核:韦伟    监制:王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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