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永剑
本报讯 9月14日,我市第一批37处认定的通航水域公示结束。该批通航水域主要涵盖沙颍河(周口段)航道及沿线9个港口码头、县级政府批准的26道渡口,淮阳龙湖水库及库区所属码头。
近年来,随着我市河湖治理工作推进,水生态环境日益改善,水上旅游、运动等新业态兴起,涉水项目增多,但在管理方面存在职责交叉和盲区。针对当前水上船舶旅游管理部门多、职责边界不清等情况,我市依法划定内河通航水域,以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强化水上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首批公布的内河通航水域为周口行政区域内符合客运、货运、渡运及公民自有船舶(证书齐全)航行的公开水域,具备通航安全保障条件,满足实际交通需求。主要包括沙颍河(周口段)航道及沿线9个港口码头(如逍遥港、周口中心港、刘湾港等),以及县级政府批准的26道渡口(如程湾渡口、西阜陵渡口、种营渡口等)。
根据《河南省内河通航水域管理办法(试行)》,库区、湖泊等未布设航标的水域以面为单位认定。淮阳龙湖以面为单位认定,南侧为生态保护区禁止通航,因此初步认定范围为北侧全部水域,龙湖北码头、太昊陵码头、六艺阁码头、荷花苑码头及润德码头不再单独认定。
本市未划定为通航水域的永宁湖等封闭水域,船舶安全管理由各县区明确监管单位;内河非通航水域的舟筏漂流、船舶游乐,城市园林水域、风景区船舶观光等水上活动,以及农(林)自用船舶航行活动的安全监管,由县(市、区)政府确定的部门或机构负责。
后续,我市将根据水运经济发展和航道建设需要更新通航水域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