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凯 通讯员 杜占勇) 近日,扶沟县公布一起“一案双罚”典型案例,督促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严格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2024年12月30日,扶沟县应急管理局接到周口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档交办单,称2024年12月26日21时许,位于扶沟县大李庄乡工业大道3号的金泰金属有限公司2号车间发生爆炸后,至今未暂停营业。
接到交办单后,扶沟县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核查。经查,2024年12月26日21时许,该公司安全员周某未按照熔炼炉操作规程的注意事项(开火时炉门不能全部关闭,关闭四分之三,留有四分之一的缝隙使空气流通,以免发生爆炸),将炉门全部关闭,导致熔炼炉内压力被除尘设备抽到了管道里面发生爆炸。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处理情况: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拟对该企业作出警告,并处人民币1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企业安全员周某作出警告,并处人民币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行政处罚人民币1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