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昂
近日,司法部发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以十条刚性约束为行政执法划定边界。从叫停第三方违规检查到明晰辅警权责,这份直指“乱检查”“乱罚款”的准则,既是对群众诉求的回应,也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新动能。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但群众对执法乱象的吐槽屡见不鲜:内蒙古某企业一年内遭遇44次检查、贵州2名辅警独立开展企业检查……此类权力越界行为,既加重了企业负担,也侵蚀了政府公信力。公正执法的关键在于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准则》强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本质是破解“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困境,禁止选择性执法、机械执法和“一刀切”执法。现实中,部分地方将“严格”等同于“重罚”,用罚款指标代替监管;还有地方因怕担责而“不敢管”,导致违法乱象滋生。而真正的规范执法,应如内蒙古纠正重复检查般守好“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底线,也该像山东对轻微违法免罚般践行“人性执法”。唯有刚柔并济,才能让执法既有权威,又凝聚民心。
《准则》的制定固然重要,但其落地落实更考验管理智慧。当 “执法为民”从口号转化为实际行动,改变的不仅是执法方式,更是政府与群众的互动方式。群众期待的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每一次检查都有理有据、每一次处罚都公平公正,更是在遇到问题时,能真切感受到执法者的耐心与担当。期待《准则》能真正扎根基层、服务群众,让规范执法成为常态,让法治的阳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