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2026年兵役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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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或核对。

一、登记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二、登记对象

户籍在周口市范围内,2026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初中毕业年龄在20周岁(含)以内、高中毕业22周岁(含)以内、大学毕业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进行核对。女青年和退役军人不登记。

三、登记方法

(一)网上登记。

  1. 全国征兵网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进入“兵役登记”。

2.微信公众号登记。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微信号:henanzhengbing)点击“我要报名”进入“兵役登记”,未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点击“初次兵役登记”,进入兵役登记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准确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即完成兵役登记。已经过兵役登记的点击“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变更。

(二)现场登记。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设立的兵役登记站现场登记。完成登记后,若要进行2026年参军报名,请点击“继续进行本年度参军报名”按钮,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

四、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二)《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咨询方式

(一)电话咨询

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和高校征兵工作站咨询电话,请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点击下方“联系征办”查询。

(二)网上咨询

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

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微信号:henanzhengbing)

(三)现场咨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

周口市2026年征兵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xls

周口市廉洁征兵监督员花名册20251225 .xlsx


周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12月25日

编辑:刘超玲    审核:韦伟    监制:王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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