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全
岁末年初,各单位即将开展总结评比之际,笔者突然想起“服气不服输”这样一句话。这句话,还是某系统去年年终总结表彰会时,一位领导代表未获奖单位表态发言时讲的,现在回想起来,仍觉回味无穷。
表扬总比批评来得顺耳好听,而年终受表彰则又是每一个单位和个人所希望的。那么,对于众多没有受到表彰,特别是那些工作实绩可观,最终却榜上无名的单位和个人来说,应持怎样的态度呢?笔者认为就应持“服气不服输”的态度。
谁都知晓,表彰奖励是有名额限制的,它不可能像逢年过节发福利那样,人人都有,否则就会失去典型引路的作用。再说,总结表彰的主要目的是为推动来年工作,因而在名额分配、群众推荐、领导集中的过程中就不能不考虑到点与面的关系、干部与群众的比例、工作实绩上升幅度的大小、常规性工作与开创性工作所付出的代价以及地区差异等不同因素。其实,总结表彰是一种肯定前阶段工作或某项职能的荣誉,而不是一劳永逸的证书,更不是终身享受的待遇。
搞清了这些,对自己榜上无名也就不会有“不服气”的问题了。那么,在先进单位和个人面前是否就甘拜下风服输了呢?不,绝对不能服输。如果服输,不但违背了搞评比表彰、营造比学赶超氛围的本意,同时也说明你已失去自尊心,缺乏上进心。
由此,在是否表彰的现实面前,众多榜上无名的单位和个人不但要喊出“服气不服输”的口号,更要拿出“服气不服输”的行动。当然,这种不服输的行动不是无计划、无目标的盲动,而是谦虚谨慎、脚踏实地、只争朝夕、富有实效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