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26-03-03 来源:周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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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伟 通讯员 任亚斌)2025年10月28日,《周口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周口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2025年12月4日,《条例》获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2026年3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周口市中医药发展迈入法治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为我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和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壮大、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共七章三十七条,涵盖总则、服务与管理、传承与文化传播、创新与产业发展、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多个方面。《条例》制定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河南省中医药条例》等上位法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发展之路,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促进体系,深度契合周口市中医药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与民生需求,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与实践指导价值。

《条例》施行后,将进一步推动周口市中医药产业从“零散发展”向“系统推进”、从“经验驱动”向“法治保障”转变,不仅为周口市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更将充分激活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助推全市中医药事业提质增效、跃上更大的发展台阶。②19


编辑:翟迪    审核:韦伟    监制:王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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