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新国
三月的早上,太阳甫一亮相,便在空中放射出耀眼的光芒。家里小院东侧花圃里,花儿忽然间就昂起了头。走近看,原来是蒲公英开了。
蒲公英没有玫瑰的芬芳,没有月季的鲜艳,却能以它特有的方式,把春天的气息播撒在人间。田间地头、滩涂沟坡,但凡有土的地方,都能看见它的身影。我家院子里的蒲公英,不知道从哪里来,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在这里扎下的根。花色黄如金,远看像一朵朵小菊花。花儿由众多细长的舌状花瓣相拥在一起,娇嫩而绚丽,如点点繁星,在山楂树、黄杨树、石榴树、桂花树和月季间摇曳生姿,闪耀着温润的光泽。最初说要拔掉,可每每还没来得及动手,它就已经开花了。看着那明媚的笑容,又心软:“算了,留着吧,也挺好看的。”我那小孙女第一次回来,看见它便哇哇大叫,眉眼间透着欢喜,非要摘下一朵,让奶奶给她插在发间。稚嫩的小脸蛋,在花儿的衬托下,显得更加灵动可爱。
蒲公英总是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缓缓舒展,露出灿烂的笑脸;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悄然闭合,藏起迷人的面庞。它似乎和人一样,白天迎来送往,累了,乏了,要休息,要睡觉,要为新的一天养精蓄锐,而且昼夜交替的时间把握,比钟表还准。它就这样日复一日,在绽放与闭合之间,诠释着大自然的节奏和规律。它的花期不长,盛放不过三五天,却能展现出惊人的韧性,展现出顽强的生命力,一朵谢了,又冒出新的花苞,此起彼伏,能热闹整个春夏。如果遇到秋高气爽、气温适宜的天气,甚至会花开二度,在霜降前后再次零星绽放。花开过,叶子还在,锯齿状的叶片贴地生长,背面微红,嫩叶可以吃。奶奶叫它“婆婆丁”,说青黄不接时可以充饥,大灾之年可以救命。爱人常将它焯水后凉拌,略带苦味,亦可拌鸡蛋炒,或晒干泡茶,说可以降血压,妥妥的春天味道。
小时候,我们在汾河滩玩耍,特别喜欢碧草丛间的蒲公英,常把它的花儿采下来,编成花环,戴在头上,瞬间觉得头上金光闪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简直都成了童话里的小公主或小王子。更有意思的是,随着花儿渐次收敛,花瓣褪去鲜亮,花托悄然闭合,起先托着花瓣的地方,便神奇地长出一团蓬松如絮的绒球。这毛茸茸的圆球由许多细密洁白的绒毛组成,每一个绒毛的末端,都骄傲地托举着微小如尘的褐色斑点,那些包裹在轻盈似纱的绒毛里的褐色斑点,竟然就是它的种子。我们用指甲掐断它的茎,小心翼翼地攥在手里,轻轻地吹一口气,那些包裹着生命的绒球便骤然解体,撑开的无数个小伞,飘逸而起,像雪花一样在空中翩翩起舞。从金黄到纯白,由抱团至分散,蒲公英终于完成了短暂一生中最神奇的蜕变与轮回,开始了天涯海角的无声流浪。山川河流都是它们远行的梦,蓝天白云都是它们梦幻的舞台,四面八方都是它们撒下的种子。
当暮色苍茫,秋尽冬来,我常常站在石榴树下与蒲公英对望。它生来便与娇贵无缘,一旦花尽叶残,匍匐在地,便任凭肆意践踏、霜打雪逼。但它不屈不挠,只待春风拂过,便能再现勃勃生机。有人或许嘲笑它们终究难以被栽在花盆、摆进书房厅堂,然而鲜为人知的是,它的种子早已漂洋过海,在西方的民间传说里被誉为“牧师的时钟”。每当看见城市绿化带里的蒲公英被园林工人连根拔除,我便为之惋惜。大概因为太过零碎、弱小,且不规范,所以不让它与草坪里的月季、玫瑰等为伴。好在蒲公英不在意,也不怕。它有与生俱来、随遇而安的气度,既可以在贫瘠的荒山野岭发芽,也可以在荒芜的盐碱沙地生长,甚至在砖石瓦砾间开花。从来不怕践踏、不怕摧残,也不挑地方,不因生在乡间墙角而自惭,不因长在城里人家而张扬,只是静静地生长,不看谁的脸色,干自己该干的事,开自己该开的花。
前天在阳城公园散步,看见湖边草地上,几个孩子正在跑来跑去抓蝴蝶。蝴蝶飞进了一片蒲公英丛。孩子们分不清哪是蝶哪是花,追不上蝶,便去摘花。一个小女孩不认得这花,却本能地被花的色彩吸引,把鼻尖凑到花上闻了又闻。一个男孩子跑过去,指着女孩手中的花说,你连蒲公英也不认得,让它飘起来才有意思。见小女孩一脸迷茫,便伸手摘下一个绒球,轻轻一吹,散开的毛毛如同降落伞,在他们头顶轻盈地飘来飘去。小女孩丢下手中黄花,和几个孩子一起,像先前追蝴蝶那样竞相追逐,在你追我赶中找到了无尽的乐趣。他们的欢声笑语,回荡在湖畔,让这个春天充满了快乐和温馨。
夜幕降临时,蒲公英的花儿又一次合拢;太阳升起时,蒲公英的花儿又一次绽放。在这个风云变幻的世界里,它无法决定或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知道只要有属于它的季节和阳光,它就能茁壮成长、尽情绽放。这种自信、这种坚守、这种笃定、这种从容,或许就是它教给我们的最珍贵的东西,也是我们喜欢上它的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