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变“服务” 明确物业定位

发布时间:2026-03-20 来源:周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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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昂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提出将“物业管理”调整为“物业服务”的建议,很快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话回应并正式采纳,明确告知将着手把《物业管理条例》修改为《物业服务条例》,同时将行业分类由“物业管理”调整为“物业服务”。从“管理”到“服务”,一词之变,不仅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蓬勃生机,更把民生实事办到了群众心坎上,惠及千家万户。

长期以来,物业与业主的矛盾是城市治理的高频痛点。收费不透明、公共收益不公示、设施维修不及时、停车管理混乱、服务态度生硬……不少物业公司以“管理者”自居,重收费、轻服务,遇到问题推诿扯皮,让小区纠纷不断、居民烦心不已。其根源就在于角色错位、理念偏差,把服务职责变成了管理权限。

去年年初,我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持续营造和谐社区生活环境的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全市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从市场经营、安全管理、“红色物业”、智慧物业、社会责任5个方面,对全市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进行全方位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公示。结合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又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行为及侵害业主权益行为,责令相关物业公司限期整改,有力推动全市物业服务提质增效。 

从“管理”到“服务”,看似一词之变,实则是作风的革命。从“管”字当头到“服”字为先,倒逼物业公司放下身段,把业主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将服务理念融入日常,让服务跑在问题前面,用真情提升居住品质。

小物业连着大民生,小变化体现大担当。从“管理”到“服务”,改的是名称,变的是作风,暖的是民心。期待以此为契机,我市物业服务提档升级、治理效能持续优化,让广大市民住得安心、生活舒心。


编辑:田青叶    审核:韦伟    监制:王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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