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D在身边,你会用吗?

——专家详解操作流程与法律保障
发布时间:2026-04-02 来源:周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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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亚丽现场教学心肺复苏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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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在我市某超市内的AED设备。

□记者 沈铎 文/图

核心提示

如今,在我市各大商超、公园、写字楼、学校等公共场所,红色的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箱体越来越常见。这种设备能在心搏骤停后的“黄金4分钟”内提供关键急救。然而现实中,不少市民面对这一“救命神器”仍心存顾虑:不会用,也不敢用。AED该如何操作?施救是否存在风险?街头救人万一出现意外,又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这些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周口市曙光救援队红十字救护讲师康亚丽。

放心用: 全程语音指引,人人皆可上手

“AED的设计初衷,就是降低公众急救门槛。其操作逻辑清晰、步骤简便,即便没有医学背景的市民,也能快速掌握核心操作技巧。”周口市曙光救援队红十字救护讲师康亚丽告诉记者。

“目前在公共场所投放的主流品牌AED,在设计之初就充分考虑了普通人在参与急救时的紧张状态,因此操作简单,人人都能上手。”康亚丽说,AED操作主要有4个步骤:开启设备、粘贴电极片、分析心律、电击除颤。目前AED主要有两种开机模式:按键开机或开盖即开机。开机后,设备会全程发出清晰语音指引,相当于“贴身急救专家”,施救者只需按提示逐步操作。

康亚丽介绍,粘贴电极片是核心步骤,但无需记忆。电极片上印有清晰图示,一片贴于患者右锁骨下胸骨旁,一片贴于左胸外侧,按图粘贴即可。电极片导线已预先连接,无需手动接线。电极片粘贴完成后,AED自动进入心律分析环节,通常需4秒至6秒,最长不超过10秒。AED自动分析期间,任何触碰都可能干扰设备判断,施救者需提醒周围人员不要接触患者。若AED提示“需要电击”,会自动完成充电。施救者需再次确认无人接触患者,再按下闪烁的放电键;若提示无需电击,则立即转入心肺复苏操作。AED会引导施救者完成5个循环的胸外按压与人工呼吸,持续约2分钟至2.5分钟后,AED将再次自动分析心律,如此循环操作,直至专业急救人员抵达。

康亚丽提醒,判断患者状态是急救的首要前提。并非所有晕倒者都要使用AED,只有患者无意识、无正常呼吸时才能使用。施救者应先大声呼叫并轻拍患者肩膀,观察患者有无反应。如果患者没有反应,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再贴近患者口鼻,在5秒至10秒内判断呼吸情况。如仅有微弱叹气样呼吸或无呼吸,就需立即启动急救,进行心肺复苏,并尽快使用AED。

耐心学:注重关键细节,保障急救效果

“在实际抢救中,如果不注意细节,可能影响急救效果。”康亚丽补充道,患者胸部有水时,必须先擦干再施救,这是保障AED除颤效果的前提。水分会分流电流,大幅降低电击效率。如果患者身处小水坑,或在雨天等露天潮湿环境,需先将其转移至干燥地面再操作,这样既能规避触电隐患,也能确保急救效果。

“电极片左右贴反会不会影响急救效果呢?”面对记者的提问,康亚丽表示,电极片即便左右互换,也不会妨碍施救,不必为此浪费时间;但如果两片电极片贴得距离太近,都挤在胸口同一侧,电流将无法有效穿过心脏,直接影响救援,正确做法是严格按照电极片图示位置粘贴,并确保贴在裸露皮肤上、贴合无褶皱。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AED分析心律和放电前,务必确认无人接触患者。人体导电,若放电时有人触碰,可能被电伤。施救者应大声提醒“请大家后退,不要接触患者”,待确认无人接触后再操作。AED分析心律期间,切勿触碰或摇晃患者,以免设备误判,延误救援。

“我们在培训时,常有人担心施救时会不会造成自身触电或设备误放电。这些顾虑其实完全多余。”康亚丽说,电流仅在患者体内形成回路,施救者按放电键时不会触电;且AED的分析与放电过程均由机器自动把控,只有准确判断出‘可电击心律’后才会释放电流,不会出现误放电情况。“在施救别人的时候,施救者只要保持冷静,按照提示音一步步规范操作,整个过程是非常安全的。”

在采访中康亚丽表示,希望更多市民能卸下“不敢用、不会用”的心理包袱,主动了解、学习急救知识,在关键时刻果断出手,让“急救为人人,‘救’在身边”从口号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

安心救:“好人法”护航,善意施救免责

记者在之前的走访中了解到,除了不掌握操作技能外,不少市民对“施救责任”也存在顾虑。

“万一救不活患者要负责吗?”“操作失误会不会被追责?”这些担忧可能让市民在面对险情时有所顾虑。对此,康亚丽告诉记者,善意使用AED施救有明确法律保障,施救者无需有后顾之忧。

康亚丽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被称作“好人法”,该条款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好人法’的本意就是鼓励公众见义勇为,即便抢救未成功,或者施救中不慎造成患者意外损伤,只要是出于善意的紧急救援,均在免责范围内。”康亚丽说。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了解到,“好人法”的适用有三个核心条件:救助情形紧急、救助行为自愿、仅针对受助人损害免责。“心搏骤停属于典型的紧急情况,公民使用AED帮助心搏骤停患者,完全符合免责条件。即便操作有轻微瑕疵,在司法实践中也会偏向保护施救者。”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

为了让更多市民敢出手、会出手,周口市曙光救援队常年开设急救培训,涵盖AED操作、心肺复苏、创伤止血等急救内容。去年以来,周口市曙光救援队累计开展培训88场次,平均每周近1.7场次,实现了高频次、常态化的持续覆盖,知识技能直接触达市民2万余名。

数字背后,是越来越多的市民正在成为“生命的守护者”。我们呼吁更多市民参与急救培训,把“敢用”变成“会用”,把“犹豫”变成“果断”,让每一次心搏骤停都有被挽回的可能。

编辑:刘超玲    审核:韦伟    监制:王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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