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港航事业发展再添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6-04-05 来源:周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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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昂)4月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内河航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首部内河航运综合性法规,为全省水运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当前,通航能力不足、港口能级不高、船闸调度不畅等实际问题,制约着我省水运优势的发挥。《条例》的出台,明晰了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绿色发展、安全保障等各方面的权责,理顺了水运发展、法律责任等体制机制,为航道升级、港口运营、产业联动等工作指明了清晰路径,为有效解决规划衔接不畅、保障措施不足等深层次问题提供了法治支撑。

周口作为河南内河航运核心枢纽,沙颍河黄金水道优势凸显,已施行的《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为全市港航事业发展提供了基础法治保障。近年来,周口把内河航运优势转化为枢纽经济优势,以港聚产、以产兴城,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实现了从“航道通”到“枢纽强”、从“经济通道”到“通道经济”的跨越式发展。2025年,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达5543.48万吨,占全省港口货物吞吐总量的八成左右,连续两年突破5000万吨大关。从区域性内河码头跃升为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43条国内外航线通江达海,周口已成为中原腹地对外开放的关键门户。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支建伟表示,《条例》实施后,将进一步激活周口的港口枢纽效应,推动“公铁水”多式联运高效联动,让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绿色建材等优势产业借水运降本增效,吸引更多临港项目落地,护航周口港航事业行稳致远。②15

编辑:刘超玲    审核:韦伟    监制:王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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