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副县长乡村“送法”谈基层矛盾化解

发布时间:2026-05-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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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团

5月9日上午,商水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潘子建深入汤庄乡,专题调研信访维稳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主持召开全乡网格员业务培训会。这一举措,再次凸显了基层治理中“法治+网格”的重要性,也为我们深入思考基层矛盾纠纷的法治化化解提供了实践切口。

副县长深入基层“送法”,看似一则寻常的基层工作新闻,实则折射出当前社会治理逻辑的深刻转型。在社会呼唤高效能治理的背景下,这一举动释放出清晰信号:基层矛盾的化解,正从“事后灭火”走向“事前防火”,从“被动应对”走向“主动治理”的系统性转变。

高效能基层治理的核心,不在于问题处置的速度,而在于源头管控、防患未然的治理能力。副县长“送法”之所以值得关注,在于它打破了以往“坐等纠纷上门”的惯性思维。基层各类矛盾并非突发偶发,土地权属争议、邻里日常摩擦、婚恋家庭纠纷等常见问题,均有渐进滋生、层层发酵的演变过程。等到矛盾激化、信访上行、对簿公堂,治理成本已然翻倍。

法治资源主动下沉,正是将治理关口前移至矛盾萌芽期。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乡村一线,传递的不只是法律知识,更是一种姿态:法治不是高高在上的条文,而是田间地头的守护。近距离法律服务,能够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力量、政务温度,推动各类萌芽性矛盾在基层实现就地化解。

基层矛盾排查不是简单的“找麻烦”,而是社会治理能力的日常体检。高效能治理的标志之一,是拥有敏锐的“风险感知系统”。

这映射出一个基本判断:矛盾不可怕,看不见矛盾才可怕。近年来多地推行的“政法干警进网格”“周二下村日”等机制,本质上都是在构建一张覆盖城乡的矛盾感知网络。副县长带头下沉,既是示范,也是倒逼——让各级干部意识到,坐在办公室等不来和谐,必须走到群众中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实践中,大量矛盾卡在“法律够不着、情理说不通”的灰色地带。村民不是不愿守法,而是不知道法怎么用、到哪里找说法。副县长“送法”的背后,是综治中心实体化、调解平台一站式、法律服务常态化的系统性支撑。当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法律咨询、调解介入甚至司法确认时,矛盾上行通道自然收窄。

副县长乡村“送法”这一小切口,映照的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大课题。高效能治理,不能只靠干部辛苦跑腿,更要靠制度设计把预防做在前面;矛盾排查,不能流于填表造册,而要真正走进群众心里。

基层稳则天下安。让法治的阳光照进每一个乡村、每一户农家,让矛盾在萌芽时就被看见、被回应、被化解——这才是社会治理应有的温度与效能。

编辑:朱新福    审核:韦伟    监制:王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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