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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吉英继承高凤鸣不动产的公告 2020年11月24日

申请人常吉英因继承高凤鸣所有的位于周口市川汇区车站路房屋所有权(证号200809266),现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高凤鸣所有继承人常吉英、高俊峨、夏桂荣、高玉冰同意,由常吉英继承上述房屋所有权。

现对申请人申请继承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异议,将在公告期满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周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