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区人民法院干警在太昊陵景区巡查千年古侧柏群。
淮阳区人民法院干警与河南省人大代表刘晨茜(右一)交流古树保护机制。
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韩超杰 滕效忠 文/图
羲皇故都,龙湖碧波千顷,太昊陵古柏苍然。133株千年古树,见证历史变迁,镌刻文明回响。
立足这片文脉厚土,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淮阳区人民法院,精心打造“太昊春深”生态司法品牌,将伏羲文化中“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生态智慧深度融入司法裁判,以司法之力护佑自然与人文共生共荣。
为133株千年古树撑起“司法保护伞”
2025年4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林业局、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淮阳区人民法院共同发布“太昊陵古侧柏群司法保护令”。这是对《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有力响应,也是生态优先原则融入司法审判的生动实践。
“淮阳区人民法院为133株古树逐一建立‘一树一档’司法保护档案,详细记录树龄、树高及生长状况,为每株古树颁发专属‘司法身份证’。”河南省人大代表、淮阳区太昊伏羲始祖旅游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商业部经理刘晨茜表示。淮阳区人民法院干警联合河南省人大代表、环境资源专家、人民陪审员,常态化开展古树专项巡查工作,让古韵文脉与司法护绿同频共振,绘就文旅融合、生态宜居的美丽画卷。
伏羲生态智慧融入司法裁判
2023年6月,淮阳区人民法院设立龙湖湿地司法保护基地,为11平方公里的“中原生态明珠”提供坚实司法保障。2026年3月,淮阳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纲,对非法捕捞、破坏湿地等环境资源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积极适用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方式,实现惩治违法与修复生态并重。
“1+N”协同保护机制应运而生。淮阳区人民法院联合自然资源、林业、文旅、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有机衔接。从古树保护到湿地保护,从单点治理到系统治理,“太昊春深”生态司法品牌的示范效应不断扩大。
法治服务延伸至城乡基层
2026年3月22日是第三十四届“世界水日”,淮阳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乘船深入龙湖核心水域,实地查看水质,向湖区管护人员、周边商户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案释法,讲明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
2026年的淮阳区太昊陵庙会人流如织,淮阳区人民法院将普法阵地搬到庙会现场。该院干警向游客发放旅游维权、反诈防骗等普法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知识。
淮阳区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万物共生,和美永续”“美丽中国我先行”等主题活动,让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法治护航千年文脉永续传承
面向未来,淮阳区人民法院将依托“太昊春深”生态司法品牌,持续深耕“司法+文保”协同模式,让法治守护更加可感可触。
在太昊陵景区,淮阳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即将落地。该院干警为每株古树设置专属二维码,同步建立龙湖湿地司法保护观测点,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与生物多样性调查,切实守护城市“绿肺”与群众“幸福湖”。
依托太昊陵文旅名片与地方民俗特色,淮阳区人民法院干警将法治宣传与太昊陵庙会、淮阳荷花节深度融合,携手非遗传承人,把法治元素融入泥泥狗创作与民俗展演,让法治文化与非遗技艺相伴相生。
淮阳区人民法院持续强化部门联动,健全“司法保护+行政管护”协同机制,依托平粮台古城遗址等文化载体,开展环境资源法治宣传,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从一纸保护令到“一树一档”,从古老智慧到现代司法,从龙湖碧波到古柏苍翠,“太昊春深”生态司法品牌步履坚实、行稳致远。
羲皇故都,一湖碧水映千年文脉,一株古柏载生态记忆。法治守护之下,古树长青,碧水长流,文脉永续,绿色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