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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2026年04月22日

近日,我公司经查证发现,有非我公司人员伪造我公司印章,并涉嫌利用该伪造印章,以我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例如:与南阳市川塞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的《扶沟县乡镇污水处理项目设备合作协议书》,与南阳市川塞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三方协议,以及与河南艮丙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的《扶沟县乡镇污水处理项目设备合作协议书》等。

该行为已严重侵害我公司合法权益,损害我公司社会形象和声誉,我公司正在收集相关证据。待证据收集完毕,我公司将向公安机关正式报案。为澄清事实,提醒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及个人谨防上当受骗,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一、对非我公司人员持上述伪造印章,以我公司名义或冒用我公司名义在扶沟县相关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扶沟县祥和家园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扶沟县洧水路东段(县公安局至将军路段)建设项目、扶沟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扶沟县吕潭乡等5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所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法律文件,我公司均不予承认,亦不予以追认。我公司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伪造印章,相关文件对我公司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伪造行为人及未尽合理审慎审查义务的相关方承担。我公司将通过刑事报案、民事诉讼等一切法律途径,追究伪造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涉及以“中交建筑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文件或所使用的印章、介绍信、授权委托书、项目部章等真实性存疑,必须且仅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进行核实。任何未经我公司书面正式确认的交易行为,均与我公司无关。

联系人:金杯。

联系电话:18991282344。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前湖大道169号华润置地商业广场T3办公楼30层、31层。

三、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再发现伪造我公司印章、文件或冒用我公司名义从事任何活动的行为,请立即向我公司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我公司将在知悉后立即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刑事立案、民事诉讼(主张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在内的一切法律手段,坚决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中交建筑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