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2017年12月25日—12月29日),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城管办专项整治督查组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出店经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管理较好路段(区域)
1.六一路(七一路—交通大道),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陈州办事处(郭诚),路长:周自新,环卫监理:何艳红,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委宣传部(李向宏)、市文联、市社科联、新华书店(王自力)。
2.八一大道(建设大道—兴业路),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小桥办事处(王红卫)。
3.周口大道(周淮路—文昌大道),责任辖区及责任人:东新区文昌办事处(王轶),路长:杨二威,环卫监理:刘忠德,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周口幼师(朱良春)。
4.工农路(黄河路—太昊路),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市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赵愚),路长:郭忠斌,环卫监理:康霞、王凤,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国家统计局周口调查队(张廷)。
二、管理较差路段(区域)
1.新民路(建设大道—文昌大道)占道经营多,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人和办事处(何金亭)。
2.武盛大道(周淮路—文昌大道)路两侧及绿化带内垃圾多,责任辖区:东新区。
3.中州大道(太昊路—开元大道)路东侧垃圾多,环境卫生较差,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市经济开发区,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预备役408团(杨宏生)。
三、道路路肩和台阶整治情况
针对中心城区人行道两侧非法设置的道路路肩和路障,川汇区、东新区、市经济开发区城管部门集中执法人员,对七一路、交通大道、中州大道、建设大道、八一大道、文昌大道、大庆路、汉阳路等主次干道两侧的路肩和路障予以彻底清除。本周共计清除路肩、台阶路障860余处,清理道牙斜坡13400米。
四、空调室外机整治情况
川汇区、东新区、市经济开发区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对未按标准设置空调室外机的部分商户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在督查中发现,川汇区人和办事处和川汇区小桥办事处(所属路段建设大道),川汇区荷花办事处(所属路段七一路)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整治标准较高,效果明显。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共规范室外空调1043台,其中川汇区规范1009台,东新区30台,开发区4台。
周口市文明办
周口市爱卫办
周口市城管办
2018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