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2月23日
第08版:时事新闻

公 告

周口市黄淮大市场东区33栋822-825号商铺、36栋973-975号商铺的服务费已于2017年11月30日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请原使用该两家商铺的商户于登报之日起7日内自行撤场,逾期未处理者,我方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周口市黄淮物流港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3日

2018-02-23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9627.html 1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