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如伟(身份证号411602197606040539):
本院受理原告吕松涛、吉庆亮、姬保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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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