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磊 通讯员 张华 文/图
2017年,郸城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解决环境污染、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强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环境突出问题,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
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环保工作。郸城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坚持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指导出台20多项环保方面的政策,建立了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将环保和生态建设指标纳入年度考核,成立了郸城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和郸城县洺河生态水系建设指挥部,县委常委会、县四个班子联席会定期研究环保工作。县委书记罗文阁、县长李全林经常深入环保一线,对环保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对环保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副县长肖炜分管环保工作以后,经常深入工业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解决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指导制定可行的措施,并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7年,县财政投入100万元购买了6辆环保执法车辆和相关执法设备,将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为扎实做好环保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
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推进空气质量改善,不仅是重要的发展问题、民生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面对严峻的形势和巨大的压力,郸城县委、县政府拿出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决心,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大气环境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痛下决心,背水一战,实施了最严的管控举措,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17年,郸城县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78.4微克/立方米(市定目标100 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59.3微克/立方米(市定目标6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二级(良)以上天数278天(市定目标215天以上),达标率76.2%,完成了2017年市定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全县32个施工项目,认真执行“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格落实施工工地“一票停工制”、复开工制度和施工现场三员管理制度;城市主要道路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合理开展洒水、洗扫、喷雾联合作业;全县61辆渣土运输车全部完成了自动密闭改装工作。
彻底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的工作标准,全面摸排,铁腕整治,全县共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262家。为确保整治效果,县委、县政府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13个督导组,对全县23个乡镇(办事处、高新区)整治取缔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核查验收。
狠抓燃煤散烧治理。2017年,完成1个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和23个配送网点建设,实现了全县洁净型煤配送全覆盖,市清洁煤配送中心在郸城召开了现场会;完成全县19个燃煤销售点的取缔和118个燃煤小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的拆改工作;大力实施“双替代”和“煤改电”工程,其中“电代煤”10011户,“气代煤”209户,超额完成了2017年目标任务。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完成了河南晋开集团郸城晋鑫化工有限公司2台锅炉和河南天豫薯业有限公司1台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完成了河南金丹乳酸科技有限公司2台75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关闭了郸城财鑫糖业有限责任公司1台75吨锅炉;完成了4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对列入错峰停产的49家砖瓦窑厂和38家商砼站依法实施了停电措施。
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不管任务多重,困难多大,一定要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坚决按期完成水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全县水质持续改善。”这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庄严承诺和坚定决心,也向全县人民吹响了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号角。 2017年,全县地表水被监测的新蔡河宜路镇桥、黑茨河郸城侯桥、洺河郸城杨楼闸、黑茨河郸城张大桥和皇姑河秋渠马庄5个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有序推进黑臭水体整治。2017年,按照水污染防治计划的要求,县委、县政府投资近30亿元、拆迁约40万平方的洺河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开工建设,主要对洺河、调水渠、五里河、老武河和杨白沟5条沟渠进行综合整治。目前,洺河生态水系治理工程正在按照方案的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
不断深化工业污染防治。2017年,突出集中整治列入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企业,加强对造纸、化工、医药、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的环境监管,两座污水处理厂和重点企业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网,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7年,依法关闭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3家;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粪便污水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按照生态村(镇)的创建标准要求,创建完成11个市级生态村和1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的安排部署,完成了全县土壤普查及化学品生产、使用梳理普查,完成了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空间位置遥感和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了郸城县产粮大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编制。
切实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全年共检查企业70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626人(次),立案处罚50家,处罚金额87.7万元,移交公安机关2家,关停违法企业48家;认真开展烟花爆竹孔明灯禁燃禁放行动,悬挂条幅1500多条,出动宣传车1600多辆(次),张贴政府禁燃通告4000份,制作禁放宣传红袖章30000个,没收烟花爆竹1万余盘(个)、孔明灯3万余个,县政府出资收回个人已经购买的烟花爆竹孔明灯10万余盘(个)。
环境就是民生,绿水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2018年,承载着百姓对蓝天碧水的殷切期待,郸城县将以决胜的态度、必胜的信念,勇于担当、攻坚克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与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尽全力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