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09日
第01版:要闻

让地方性法规真正“落地生根”

王艳

3月8日上午,在市“五城联创”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月联席会上,市委书记刘继标指出,在“五城联创”工作中,要运用好《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发挥其作用。

《条例》是我市立法赋权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从立项、调研、起草、修改、审议、报批到出台施行,这部法规倾注了市人大及有关部门的大量心血,凝结着各方的智慧力量,是我市地方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国家以法治为先,法治以遵行为要”,立法的目的在于执行和遵守,从这个意义上说,法的实现就是法的生命。因此,笔者认为,必须重视和做好地方立法的后续工作,从源头上强化地方性法规的实施,真正让法规“落地生根”。

知法、懂法是守法和执法的前提。增强法规的实施效果,首先要做好法规的普及工作。在法规公布之后,应从实际需要出发,采取多种形式,持之以恒地进行地方立法宣传,使法规深入人心。有关部门要把地方性法规纳入“七五”普法的内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

在实施地方性法规中,要切实把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发挥出来,使其产生强大的号召力。发挥这个表率作用,首先要防止特权思想,要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承认法律法规的约束力,自觉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其次要以法律为依据,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活动,最大限度地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中普及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性法规知识,增强其法律意识,用实施法规的行动,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做好地方立法后续工作还要在加强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方面下功夫。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着重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唯有多管齐下,地方性法规方能从纸上走入人们的生产生活之中。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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