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2017)豫1602执2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17)豫1602执292号之二、(2017)豫1602执292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协助将唐艳珍名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八一路与太昊路东南角,香榭丽舍8-302号房屋(房产证号:2015090394号)过户至牛茹名下(身份证号:412727199504285044)
特此公告。
周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