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桂友(身份证号:412727196207291655)邵翠平(身份证号:412727197007166762):
本院受理原告王中平诉你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电话:0394-8173050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