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
第697号
《快递暂行条例》已经2018年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8年3月2日
1.《条例》为快递业发展提供了哪些好政策?
一是强化环境营造。《条例》第三条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良好的快递业营商环境”“维护快递业竞争秩序”;第七条要求“快递行业组织应当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这为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设定了责任,强调要建立健全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保障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二是破解发展难题。《条例》第十条要求将快递相关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地方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破解用地难;第十三条要求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权利,来破解上路难;第十四条要求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为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来破解上门难;第十一条提出国家支持和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农村、偏远地区发展快递服务网络,第十四条强调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来破解网络拓展难。三是凝聚发展合力。《条例》第十五条明确提出鼓励快递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等行业协同发展,推动快递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引导快递业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进行标准对接。四是推动提质增效。《条例》第三条强调要支持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第十二条提出要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推广应用自动化、机械化和智能设施设备,着力引导企业通过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升供给水平、降本增效、增强发展后劲。五是引导绿色发展。《条例》第九条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充分调动相关各方的积极性,促进快件包装材料的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六是支持跨境服务。《条例》第十六条提出鼓励企业开展进出境业务,支持在重点口岸建设进出境快件处理中心、在境外依法开办服务机构和处理场所,并规定海关、进出境检验检疫、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进出境快件管理,推动实现快件便捷通关。
2.《条例》对统一的快递服务规则作出哪些规定?
《条例》第二十四条强化了快件处理操作规范,明确要求企业规范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损毁。第二十五条进一步明确了投递和验收规则,要求企业按名址及时投递,并从行政法规的层面肯定了收件人指定代收人的做法,规定当面验收是收件人、代收人的权利,要求企业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第二十六条补充了无法投递快件的处理规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寄件人要求处理无法投递的快件,细化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的处理程序,明确了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第二十七条充实了快递服务的赔偿规则,用户和企业可以约定对快件进行保价。对保价快件,依照保价规则赔偿,未保价的,依照民事法律规定赔偿,还鼓励企业投保快件损失责任险等。《条例》还明确要求企业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服务合同,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交寄贵重物品的,寄件人应当事先声明,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保价。为保障用户在节假日期间使用快递服务,《条例》规定鼓励企业在节假日期间根据业务量变化实际情况,为用户提供正常的快递服务。对于暂停服务的,《条例》要求企业向社会公告暂停快递服务的原因和期限,帮助用户建立合理的消费预期。
3.《条例》对保护用户的权益作出了哪些规定?
《条例》第十九条作了相应规定,用户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此外,《条例》还引入快件损失赔偿商业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相关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让用户多一层赔偿的保障。《条例》在企业处理投诉方面,要求企业提供统一的投诉处理服务,在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用户对企业处理不满意的,还可以依据邮政法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为了保护用户信息安全,《条例》从多个层面进行了安排。一是在实名收寄环节,禁止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从而减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点。二是要求企业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三是明确禁止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用户信息。发生信息泄露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四是对未依法做好用户信息保护的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4.《条例》在保障快递的安全方面有什么规定?
首先,在实名收寄方面,《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对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身份信息不实的,企业不得收寄,所以在寄快件时,寄件人是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其次,在收寄验视方面,《条例》第三十一条要求企业必须按规定验视内件,并作出验视标识。用户拒绝验视的,企业不得收寄。第三,在过机安检方面,《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出安全检查标识。《条例》第三十五条重申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应当妥善处理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等等。
5.《条例》规定快递末端网点需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条例》按照快递业“放管服”改革的方向,基于优化手续、降低成本、便利百姓的考虑,进行了制度上的突破和创新,允许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开办末端网点,并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进行事后备案,但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