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彭慧 通讯员 田书成文/图)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和省、市交通、公安联合治超要求,针对春季超限超载车辆有所反弹情况,我市加大了交通、公安联合治超执法力度,成效显著。
今年一季度,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组织项城市、川汇区和商水县等地交通执法人员及公安交警,在商水县开展了跨区域联合治超专项行动。此次行动重点打击途径商水县进入市区的“百吨王”。行动中,共查处疑似超限超载车辆72台,通过流动称重检测认定超限超载车辆34台,目前已处理18台,交通执法机构监督卸货1275.9吨,移送公安交警部门罚款27000元、记扣108分。
我市交通、公安联合治超模式经过多次实践和探索,依托固定治超站,积极开展流动治超,已向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方向稳步发展。在省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的指导帮助下,西华、扶沟、太康、淮阳、沈丘、郸城等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主动作为,加大了和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治超力度。治超执法人员严格遵守交通公安联合执法程序要求,由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称重检测、监督卸货,公安交警根据称重检测数据处罚、扣分。据统计,我市第一季度共开展交通、公安联合执法143次,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参与481人次、公安交警参与215人次,查扣超限超载货车185台。其中已卸载153台,卸货7637.5吨;抄告运管部门处理117台;移送公安交警157台,罚款165400元,记扣729分。交通、公安联合治超极大震慑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全市辖区内的公路桥梁安全和良好的运输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