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牛勇威 通讯员 张振峰)近日,鹿邑县法院执行民警在南阳市方城县对已查封的44套房屋进行逐层逐户清理,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据悉,此次强制腾房由鹿邑县法院与方城县法院联合执行。
据介绍,原告杨某某与被告方城某饲料有限公司、南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1000余万元,经周口市鹿邑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出具了书面民事调解书,但被告方未按照调解书确定的还款期限履行还款义务。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鹿邑县法院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方城县的房产,并对其中44套房屋进行评估、拍卖。评估房产在淘宝网上一拍、二拍均流拍,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房抵债。鹿邑县法院先后向当事人和相关协助义务人送达了有关执行裁定书,张贴了封条和迁出公告,但被执行人拒不执行义务,个别房屋使用者拒不迁出。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鹿邑县法院决定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因案件重大,涉案房产又远在南阳市方城县,5月10日,鹿邑县法院与方城县法院进行了沟通协调。方城县法院抽调精兵强将15人给予大力支持。两地法院对这次强制腾房行动进行了认真分析,制订了详细的工作预案,成立了5个行动小组。
5月11日,经过两地法院密切配合,顺利强制腾房44套,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①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