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永团 牛勇威 通讯员 张振峰)有偿还能力却拒绝还款,且名下有三辆机动车,在执行过程中涉嫌暴力阻挠执法,日前,被执行人李某夫妇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某开办了一家沙发厂,因资金周转紧张多次从周某处借款。2015年6月,李某给周某出具了一张76万元的借条,之后偿还了10.72万元,剩余款项65.28万元经周某多次催要未还款。2018年4月,周某向鹿邑县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夫妇发出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得知李某夫妇名下有机动车三辆。
2018年4月29日,鹿邑法院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李某及其家人拒不配合,吵闹并辱骂执行干警,李某丈夫发短信给李某让其假装跳楼,阻止法院执行工作。鉴于李某夫妇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严重阻碍了执行工作,鹿邑法院对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因李某抗拒执行情节严重,且有其他拒执情节,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依法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