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下列公司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限你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前到商水县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服务大厅缴纳各自所属期限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然后依法向商水县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商水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18年6 月 6日
欠税人名称法 人纳税人识别号证件号码 经营地址所属期限 欠税税种 欠税余额
商水永盛纺织品有限公司刘永刚411623590825490412723********0214商水县产业集聚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城镇土地使用税 836888元
河南耿氏实业有限公司耿 锁411623070061239412722********3190商水县产业集聚区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城镇土地使用税1465520元
商水县英华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刘建森411623582870195412723********6054商水县产业集聚区2014年7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城镇土地使用税3996600元
周口一滴香食品有限公司段钧基411623576303813412727********3018商水县产业集聚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房产税218400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211855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