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12日
第02版:要闻

刘国连到淮阳督导龙湖保护立法工作

本报讯 (记者 侯俊豫) 6月1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刘国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一行到淮阳县督导《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艳杰一同督导。

在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后,刘国连指出,龙湖保护立法是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一项重点工作,是事关周口、淮阳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条例》立法工作,刘国连要求:一是提升政治站位,以良法促善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淮阳县近年来在龙湖生态保护中做了不少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工作,以良法促善治,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二是坚持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要继续广泛听取林业、水利、规划等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把市委对“保护龙湖”的立法要求和广大市民对“碧水蓝天”的期盼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三是强化工作合力,确保高效推进。根据程序安排,龙湖保护立法工作时间紧迫,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龙湖保护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立法工作快速推进。

王伟就《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草案)》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座谈讨论前,刘国连一行还到淮阳龙湖察看了生态保护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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