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昂) 6月1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座谈会,讨论修改《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伟从问题导向、立法规范、责任划分、法律依据等方面对《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草案)》的修改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条例》立法工作,王伟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升政治站位,要本着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条例》打造成高质量、可操作、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二是《条例》的修改、审议,要坚持党的领导,准确体现市委决策。三是工期倒排,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四是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五是继续征求专家意见,认真分析论证。六是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要根据相关规定,抓紧修改《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草案)》。七是《条例》起草组要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精打细磨,努力把《条例》打造成一部精品法规,向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