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口市西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98
反映情况:周口市西华县田口乡政府北约1.5公里,枣花面厂的污水直排到邻村宋营村的水沟里。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西华县枣花面业有限公司位于西华县田口乡许营村(邻宋营村),法定代表人孙广才,占地面积约160亩。该公司《年产3万吨面粉烤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08年6月经周口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09年12月通过验收;《年产1万吨面筋制品及180吨小麦胚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2年8月经周口市环境保护局批复;《生产废水深度处理改造及沼气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2月经周口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14年12月通过验收,并于2015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调查组在现场检查时看到,该公司正在生产,各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场区南侧宋营沟内共有两个排水口,一个为雨水口,无水排出;另一个为污水处理厂出水口,用于排放处理后的厂区生产用水。公司安装的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已经通过验收,并已和省、市监控平台联网实现24小时监控。执法人员现场提取了事发前后三天的COD、氨氮、日处理量自动监控监测数据,结果显示正常。执法人员又走访了宋营村附近村民李红辉等7人,也未了解到该厂有污水直排行为。通过多种渠道调查的结果显示,此举报件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整改情况:下一步,西华县将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对该公司加强重点监管,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驻厂监督员制度,提高监测和监察频次,一旦发现该公司有超标排放现象,坚决从严从重处罚。
二、周口市沈丘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0003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周口市沈丘县大邢庄镇八里湾村村民陈战士在自家住房后的空地上私自搭建厂房,生产橡胶粉末,粉尘乱飞,臭气熏天,庄稼上有一层黑黑的粉末。多次向环保局举报无果,环保局还透露举报人电话录音给陈战士,陈战士打击报复举报人。陈战士的姑父是沈丘县监察局局长韩志新,因此才能为所欲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企业全称为沈丘县战士废旧橡胶粉碎有限公司,该企业始建于2015年8月,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900平方米,位于沈丘县大邢庄镇八里湾村自家后院内,东西两侧为居民住宅,南侧为道路,北侧为耕地。企业负责人陈超,生产主要原料是废旧橡胶,生产工艺流程为废旧橡胶——破碎——筛网筛分——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根据群众举报的内容具体调查核实如下:
(一)“周口市沈丘县大邢庄镇八里湾村村民陈战士在自家住房后的空地上私自搭建厂房,生产橡胶粉末,粉尘乱飞,臭气熏天,庄稼上一层黑黑的粉末”。
据调查了解,该企业建设地点为自家沿路住房后侧,位置较隐蔽。2018年5月,该企业受利益驱动,在前期已被相关部门打击取缔且无环保手续的情况下,自行修复设备,购买原料,开始生产。其作为生产原料的废旧橡胶在进行粉碎时会在车间内产生一定的异味。因此,群众具体反映的该企业私自搭建厂房,生产橡胶粉末,臭气熏天的问题属实。
(二)“多次向环保局举报无果,环保局还透露举报人电话录音给陈战士,陈战士打击报复举报人。陈战士的姑父是沈丘县监察局局长韩志新,因此才能为所欲为”。
自该企业2015年8月成立以来,沈丘县环保局只在2015年10月收到涉及该企业的一个信访件,立即进行了查处,不存在多次举报问题。在2017年6月开展的打击“散乱污”专项行动中,沈丘县环保局发现该企业擅自修复设备,进行违法生产后,立即组织大邢庄镇有关部门,按照“散乱污”取缔标准进行了取缔。因此,不存在多次举报和为所欲为的问题。调查组又对当时的信访件调查人员和周围群众进行了走访了解,发现也不存在透露举报人信息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情况。
综合上述调查情况,调查组认定此群众信访举报件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沈丘县有关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1.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依法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县环保局联合大邢庄镇政府按照“散乱污”取缔标准对该企业依法进行了取缔。
问责情况:沈丘县监察委员会联合县环保局纪检组对沈丘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薛耀华诫勉谈话,沈丘县监察委员会责成大邢庄镇纪检组对八里湾村党支部书记秦战争诫勉谈话。
三、周口市扶沟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10010
反映情况:周口市扶沟县有三个污染企业,曾多次举报至今未整治。1.扶沟县永星钢厂,位于柴岗乡,与前李、后李、陈准、魏寨相连。钢厂排出的污水造成寸草不生,钢厂又将污水打入深井注入地下层,造成人饮的自来水污染。2.扶沟县瑞明皮革有限公司不断向河里排污。3.扶沟县云都铜业有限公司的污水每逢星期六、星期日向河里排放。
调查核实情况: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联合调查组立即对扶沟县永星钢厂、扶沟县瑞明皮革有限公司、扶沟县云都铜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进行现场调查。经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群众反映“扶沟县永星钢厂,位于柴岗乡,与前李、后李、陈准、魏寨相连。钢厂排出的污水造成寸草不生,钢厂又将污水打入深井注入地下层,造成人饮的自来水污染”。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扶沟县永星钢厂全称是周口永星管桩附件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柴岗乡扶古路西侧,法人代表林云飞,环评批复文号为扶环审〔2018〕06号。周口永星管桩附件制造有限公司自2018年5月开始建设,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采用自动冷却循环模式,生产时所产生的冷却废水循环利用,无外排。群众反映的寸草不生,将污水打入深井注入地下,造成人饮的自来水污染等问题不属实。
(二)群众反映“扶沟县瑞明皮革有限公司不断向河里排污”。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扶沟县瑞明皮革有限公司实际是扶沟县德瑞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扶沟县瑞明皮革有限公司于2013年至2015年5月租用扶沟县德瑞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的厂房和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于2015年6月停产,2016年3月14日在《周口日报》发布注销公告予以注销。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该公司厂房和生产设备一直处于闲置停产状态。2018年3月,该公司恢复生产,法人代表方夏楠。该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处理能力为2000吨/日,污水排放口建有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进入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收集管网。群众反映的扶沟县瑞明皮革有限公司不断向河里排污的问题不属实。
(三)群众反映“扶沟县云都铜业有限公司的污水每逢星期六、星期日向河里排放”。
经调查核实,扶沟县云都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夏长付,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除盐水、循环冷却废水、含酚废水和生活废水。按照环评要求,含酚废水由煤气发生炉自带的酚水处理器进行处理;员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连同循环冷却废水、除盐水进入产业集聚区污水收集管网。群众反映的扶沟县云都铜业有限公司的污水每逢星期六、星期日向河里排放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整改情况:下一步,扶沟县将继续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做到达标排放。同时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使群众能够真正了解工业企业实际运行环境状况,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