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牛勇威 通讯员 杜鑫)“法官,我不就欠他几千块钱么,怎么把我的银行账号给冻结了?”“你收到法院寄给你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没有按照规定期限履行法律义务,法院有权查封冻结你的账号!”被执行人董某某无言以对。一周后,董某某让家人把4300元执行款送到了沈丘法院执行局法官的手里。
这是一起涉民生案件。申请人段某2017年4月跟随被执行人董某某到浙江宁波打工。一个多月后,段某提出回家,经结算,欠发工资7300元,董某某以厂里没有结算为由给段某打了欠条。段某多次找董某某催要工资,董某某一再推托。2018年4月,段某将董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董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段某工资款7300元。董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段某一气之下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和董某某联系,董某某满口答应尽快履行义务。执行法官根据董某某提供的地址将相关法律文书邮寄给他,董某某以在外打工没时间回来为由一再推托。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查到董某某的一个银行账户上有存款3000元,于是立即冻结该账户。不久,执行法官就接到了董某某的电话。经法官教育,董某某让家人把欠款送到了法院,履行了法律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