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27日
第02版:要闻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九批)

一、周口市泛区农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70042

反映情况:

周口市西华县泛区农场尹坡村有一个尚佳食品厂,没有任何手续,任何村民不让进,建好后开始大量生产烤肠,声音特别大,排出的热气特别难闻,生产车间人员无健康证,食品厂建设、食品生产无手续,一直在生产中,污水流到坑里、邻居家。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厂全称是河南尚佳食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开始建设,2017年4月投入生产;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位于黄泛区农场尹坡村,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已验收,法定代表人:尹文斌。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但有生产迹象,生产和生活废水经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坑塘。执法人员在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提取了水样,检测结果显示为超标排放,群众反映问题为部分属实。

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超标排放行为,黄泛区农场环境监察大队已对其负责人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教育,要求加强平时的日常管理,并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进行立案处罚,待其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

问责情况:

经研究,由于黄泛区农场农村工作局局长何春伟、尹坡村村党支部书记尹新中没有切实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黄泛区农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孙迎立没有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根据《黄泛区农场环境监管网格化方案》(场字〔2016〕64号)文件精神,决定给予何春伟、尹新中诫勉谈话处分,给予孙迎立通报批评。

二、周口市商水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43

反映情况:

商水县润商路西段河南喜德龙防水涂料厂,熬制柏油沥青,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到空气中,生产中产生大量有毒气体,气味刺鼻。我们多次向县环保部门反映,都以该厂正在改造变名回应,到目前没有解决,该厂一直在生产中。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公司位于商水县产业集聚区润商路西段,负责人:赵英杰,占地面积约11000平方米,于2016年10月安装防水材料生产线一条,于2016年10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6年12月30日通过周口市环保局验收,2017年2月1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公司主要产品是防水卷材,在生沥青熔化过程中车间全密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经电谱式沥青烟净化装置、光氧催化处理后由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2018年5月2日曾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2018年5月11日,经河南名科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符合大气污染物三类区(工业区)排放标准。三类区排放标准不适合居民长期居住,而该企业附近的正恒钢构公司院内有3栋职工公寓变成商品房出售,个别群众受利益驱使(房价低)在此购房入住,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整改情况:

为回应群众诉求,责成商水县环保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责成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成立群众政治思想工作组,积极与集聚区正恒钢构公司院内的居民沟通,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方法,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和维稳工作。

问责情况:

经研究,给予商水县环保局网格员王志华党内警告处分。

三、周口市淮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80002

反映情况:

周口市淮阳县齐老乡齐老村有一家窑厂,生产黏土砖,烧煤冒黑烟、场地未硬化、物料未覆盖。

调查核实情况:

该窑厂全称是淮阳县齐老牧工商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齐老乡齐老村北1公里,法人齐学海,生产非粘土烧结砖。2016年在清理整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中,进行了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并在淮阳县环保局网站进行备案公示。按照现状评估要求,该企业以煤矸石和粘土按照一定比例生产非粘土砖。2018年6月12日,针对其脱硫脱硝、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达标现象,淮阳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齐老乡和县供电公司下达了《淮阳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砖瓦行业管理的通知》,6月13日齐老乡电管所切断了该企业动力电源,齐老乡政府督促该企业进行停产整改。淮阳县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并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自2018年6月13日停产整改,没有生产,不存在冒黑烟现象,检查时物料全部进行了覆盖,但是场区部分路面未进行硬化,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调查组要求立即对厂区路面进行全面硬化。目前该企业正在停产整改,场地已全部硬化完毕,待企业写出开工生产申请报告,经验收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脱硫脱硝设施、在线监测运行正常,达标排放后,方可正式恢复生产。下一步将责成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其加大监管力度,使其脱硫脱硝及在线监控设施达标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砖瓦行业联合执法,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

经研究,给予齐老乡齐老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网格长齐征善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齐老乡环境保护管理所负责人申强诫勉谈话处分。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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