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27日
第04版:沈丘新闻

县纪委监察委谈话函询230人“红脸出汗”成常态

本报讯(记者 韦伟)“通过这次谈话,让我深刻体会到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今后我一定加强自律,时刻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新安集镇干部孙某感言道。此前,孙某因解决群众上访问题不力被县纪委约谈。通过谈话,孙某认识到了错误,并积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整改。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委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共开展谈话函询230人次,运用谈话函询次数比2017年同期增长198%。

为进一步推进谈话函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升谈话工作质量,该县纪委监察委制定出台谈话函询一系列制度,从谈话函询的适用范围、谈话对象的严格把关、谈话线索的研判处置、谈话情形的精准界定、谈话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切实增强谈话函询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推进谈话函询工作中,该县纪委按照“属地管理、分层分级、层层负责”原则,立足全方位、全覆盖开展谈话,明确了三级实施谈话主体,即由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谈本级领导班子成员;由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谈本级纪委班子成员、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由各级部门负责人谈本部门工作人员。必要时实行同级谈或者跨级谈,增强谈话操作过程的灵活性和实效性。

在开展谈话函询工作中,该县纪委紧盯存在的问题,注重严把谈前、谈中、谈后三道关口,确保谈话函询工作取得实效。谈话前,全面收集了解问题线索情况,根据谈话对象的岗位特点和性格特征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实行一人一方案。谈话中,坚持问题导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过变成大错;对解释说明含糊不清、存在疑点或者发现重要违纪线索的及时处置。谈话结束后,及时建立谈话提醒档案,同时进行跟踪问效, 对谈话后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改正的,严肃给予组织或党纪处理。

此外,该县纪委着力加强谈话结果运用,对党员干部在谈话函询中受到警示、诫勉的,要求其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接受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共同监督。对未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还干部清白,并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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