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第03版:社会民生 PDF版

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启动

逾期应缴纳保障金

本报讯(记者 窦娜 马月红)记者昨日从市残联获悉,2017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已经启动,8月15日截止。逾期未参加审核的单位,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认定,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据介绍,此次年审的对象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周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企业(含私人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 年审需提交,在岗残疾职工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伤残军人证》(1—8级)原件和复印件;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文件或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就业服务协议(合同期1年以上),伤残军人安置手续,为残疾职工(伤残军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等依据,人员安置岗位说明、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编制本;民办非企业和各类经济组织单位,提供单位人员报表和2017年5月份和12月份人员工资花名册。  

未领取《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的单位或经济组织,于8月10日前到所属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

逾期未参加审核的单位,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认定,依据《河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豫财综[2016]12号)规定,由各地税务机关计算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据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

2018-07-09 逾期应缴纳保障金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29820.html 1 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启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