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13日
第05版:鹿邑新闻 PDF版

“三个一”工程照亮老人回家路

记者 李瑞才 通讯员 刘璐

“树有根水有源大爱无边,父母爱养育恩感地动天,鸟儿反哺羊羔跪乳,感恩之情铭刻在心,一份牵挂一份眷恋,一份温暖一份期盼,尊老敬老,百善孝为先,天下美德传……”在鹿邑县马铺镇燕庄行政村的大喇叭里,正在播放的歌曲《百善孝为先》唱出了广大独居老人的心声。

据了解,为了让有子女但独自居住的老人能够实现老有所养,该镇以弘扬孝善文化为抓手,在全镇开展以“我接父母一起住”活动为主题的“三个一”工程,将我国传统美德主动融入全县脱贫攻坚“百战”工作之中。

签一份赡养协议书

“通过签订赡养协议书,孩子比以前更孝顺,还把俺接回来住,俺的生活更有保障了。” 拿着赡养协议,马铺镇张庄村王什修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我们村共有10户贫困户,像王什修这样独居、高龄、因病致贫且子女们也有赡养能力的贫困户就有5户,如果每个子女都把老人接回家一起住,可以很大程度上让老人摆脱贫困,实现老有所养。”该村党支部书记胡东潮告诉记者,这段时间,村委会组织本村有威望的长者、贫困老人的子女以及近亲属召开了一次家庭会,动员大家积极参与“我接父母一起住”活动,并监督双方签订《赡养协议》,由子女将单独生活的父母主动接回家中共同生活,落实赡养责任。

统计数字显示,马铺镇目前已发放《孝老迎亲倡议书》3000余份,建成村级孝心榜25个,同时利用宣传册、村级广播、宣传版面,大力宣传孝善文化,先后在马北、刘寨、燕庄、张庄等村庄进行《赡养协议》签订试点,得到广大群众充分认可。目前,全镇25个行政村均组织开展了《赡养协议》签订行动,并把协议赡养的条款写进了《村规民约》,极大地推进了当前全县正在开展的贫困老人与子女、近亲属的“合户”工作。

建一支法律援助队

“宋所长,你们下次什么时候还来啊,你讲的话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活动刚结束,一位老大爷就拉着该镇司法所所长宋祖涛的手激动地说。

宋祖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每个月至少深入村里开展5次法律援助宣讲活动,每次活动中,他们都能够帮贫困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同时也帮助不少群众解答其他方面的法律咨询。在每个行政村开展的“我接父母一起住”法律援助宣讲活动中,针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司法所的同志便及时上门对其进行法制教育,规劝其主动承担赡养老人义务,对于规劝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便按照程序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在法律援助宣讲活动的带动下,截止到6月下旬,全镇经司法所公证留存的《赡养协议》已达23份,一些多年没有解决的老人赡养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办一场“三评选”活动

不仅是法律援助宣讲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该镇还通过积极开展“三评选”(“好婆婆”“好媳妇”“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极大推进了贫困老人与子女以及与近亲属的“合户”工作。

马东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孙士宽说:“我们评选先进模范有一个硬性条件,就是子女必须和父母一起住!十天半月看一次老人很多人都能做到,愿意和老人一起住,陪在老人身边才是真的孝顺。”

马铺镇党委书记朱保宇说起全镇开展的“三个一”工程时表示,自评选活动启动以来,全镇各行政村充分利用村级公示栏、广播站宣传先进模范。本次25个行政村评选出了195名先进模范,最终还将从中评选出10名“好媳妇”、10名“好婆婆”、10名“致富带头人”,评选结果出来后,镇党委、镇政府将利用微博、微信,以及文化站道德模范宣讲等方式对这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镇子女比孝心、家庭比和睦、邻里比团结的良好氛围。

2018-07-13 记者 李瑞才 通讯员 刘璐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30460.html 1 “三个一”工程照亮老人回家路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