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17日
第07版:国内新闻 PDF版

声明

依据项城市人民法院(2017)豫1681民破1号指定破产管理人决定书,我公司依法应接管债务人河南沛凌置业有限公司的印章。由于债务人对印章保管不善,遗失在外,致使一直未能交接。现根据案件进展需要,特声明原河南沛凌置业有限公司的印章作废,由管理人另行制作印章。

特此声明!

项城市融源企业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7日

2018-07-17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30821.html 1 声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