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26日
第05版:法治·体育 PDF版

川汇区检察院

落实“第一种形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本报讯(记者 窦娜 通讯员 马娜 白洁茹)今年以来,川汇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充分的问题加以整改,有效预防干警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该院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善抓廉政教育筑牢“第一道防线”。一是精准把握节点进行廉政教育。该院在重大节日及时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省、市检察院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各项通知精神,提醒干警自觉防范各种廉政风险。今年上半年,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对新调整、提拔的4名中层干部、12名助理检察员,新招录的15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积极开展检察长上专题廉政党课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创新廉政教育方式。该院纪检监察部门以廉政“微电影”“微卡片”“微窗口”“微格言”“微信”等形式,开展“微宣传”助推廉政教育;征集廉政格言、警句,印制《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宣传卡片,设立“廉政警句”“天天学”廉政窗口,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该院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区检察院201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单》,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该院检察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对照责任内容,层层抓落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干警廉洁自律承诺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积极发挥监督“探头”作用。该院认真执行《院领导轮值巡查制度》,每周开展纪律作风巡查;针对节假日值班、公车管理使用、会风会纪等开展监督检查;开展“三重一大”监督活动。该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有效防止苗头性问题演变成违纪违法问题。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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