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全面推进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暂行)》(豫政办【2015】107号),以及项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项城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项编【2015】47号)和《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项编办【2015】103号),撤销项城市房地产管理处(代码:12411781F821705706),成立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特此公告
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