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9月28日
第03版:要闻 PDF版

纪委书记谈扶贫领域以案促改

科学组织实施 精准发力施治

川汇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周金诚

纪检监察机关,在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战中使命在肩、责无旁贷,应发挥纪律保障作用,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案件,发挥案件治本作用,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扫清障碍。因此,在扶贫领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意义重大。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扶贫领域以案促改重要意义

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省委、省纪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创新实践,有利于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关爱保护干部、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有利于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当前,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正处于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作繁重、任务艰巨,不仅需要科学有效的思路举措,更需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我们在扶贫领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就是要以个案剖析警示为抓手,不断加大预防和治本力度,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风格体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定位在“干成事”上,把底线把持在“不出事”上,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发生,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坚决把各项扶贫政策、资金落实到位,在全区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关键环节

坚持以“案”为基础。在全区范围内筛选违规办理农村低保、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要求案发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并按照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及时纳入典型案例库,进一步发挥执纪审查震慑和惩治预防作用,不断扩大案件查办的后续效应。

坚持以“教”为手段。组织专人参加案发单位警示教育大会,督促相关单位按步骤实施,加大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推动教育成果真正入耳、入心、入脑。新办案件结案时,通过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当事人现场宣读忏悔书的形式,实现处分和教育的结合,让案发单位人员通过身边人身边事,从中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从而敦促自己更好地遵规守纪。

坚持以“改”为核心。扶贫领域相关单位围绕典型案件举行“案件剖析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中层干部、部分群众代表等参加,听取意见建议,找准问题症结,分析案发原因,分析案件特点,找准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真正做到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防。

坚持以“防”为目的。突出问题导向,围绕扶贫项目审批、扶贫资金拨付、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保办理、土地拆迁补偿、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深入查找制度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整改问题、建章立制,坚决遏制“前腐后继”的现象。截至目前,全区扶贫领域共查找廉政风险点84个,制定整改措施104项,修订完善制度12项。

三、严格“按图施工”,着力构建扶贫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抓好警示教育。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身边的典型案件最有说服力,更能振聋发聩、发人深省。要以案为鉴、以案促教,紧绷党员干部廉洁之弦,做好扶贫领域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要开好警示教育大会,充分利用反面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震慑警示作用。要加大学习教育力度,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编发忏悔录等多种形式,对典型案件进行广泛宣传、深刻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廉洁用权、干净做事。

坚持剖析整改。找准“病症病根”是扶贫领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重点,要通过在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案情、宣读处分决定等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查摆,切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对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刻认识违纪违法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不断完善制度。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是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更是以案促改工作“改”和“防”的重中之重。建章立制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围绕扶贫项目审批、扶贫资金拨付、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保办理、土地拆迁补偿、集体资产处置等权力运用方面,对现有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评估,查找制度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健全完善一批制度。

突出问题导向 发挥警示效力

扶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常青

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是重大政治任务,是“天字号工程”,在扶贫领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现实之需,也是治本之策。今年以来,扶沟县以以案促改为契机,聚焦扶贫领域廉政宣传、案例警示、问题剖析、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跟踪问效等环节,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案促警、以案析权,实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

突出“三个重点”。突出思想提升。采取《宪法》《监察法》电视知识竞赛、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班、脱贫攻坚大宣传大走访大慰问、多轮次以案促改知识测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强化全县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脱贫自信和为民情怀,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打不好脱贫攻坚战决不收兵”的思想共识。突出案例筛选与运用。紧盯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筛选14个县域内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精选全省范围内97个案例,让全县党员干部学有所依、查有方向,助推扶贫领域的空气净化。突出问题整改与问效。坚持用“六个结合”进行问题剖析整改,即单位领导自查与征求意见相结合、个人自查与部门集体查相结合、工作查与生活查相结合、问题查与原因查相结合、县纪委责令整改与单位自行整改相结合、单位整改上报与县纪委“回头看”相结合,使每名同志、每个部门都能够聚焦病灶、深挖根源、找出短板。目前,全县共开展扶贫领域案例警示教育会160多场,对工作推进不力的6个单位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给予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诫勉谈话处理。

搭建“三个载体”。搭建教育载体。在《清风扶沟》杂志开辟了“以案促改”专栏,在全县范围内征集以扶贫领域为主的以案促改稿件编印成书,现已免费发放18000本;在《新扶沟》报刊开辟了“以案促改警钟长鸣”专栏,建立了扶贫领域警示教育阵地;开通了“廉政扶沟”微信公众号,将扶贫领域廉洁纪律、违纪案例作为推介主体,实现了廉政教育常态化;打造“智慧党建”云平台,及时发布以案促改制度规定、最新动态、典型案例。搭建案例载体。印发了以案促改“百宝书”,集《宪法》《监察法》等党规党纪、市县以案促改文件、案例通报、案例剖析与反思为一体,精心选摘了83个典型案例、忏悔书和案例剖析,编印成书向全县下发。搭建共享载体。在县电视台开辟了“以案促改进行时”采访专栏,以访谈形式营造扶贫领域以案促改氛围,现已报道8期。编发了专题简报,将全县扶贫领域以案促改经验做法、特色活动编辑印发,供各单位学习交流,现已印发2期。

强化“三个依托”。依托全县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将全县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作为查处通报大会的重要内容,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检讨或表态发言,以“亮相通报”推进扶贫领域问题整改。依托县委巡察。将扶贫领域腐败和干部作风问题作为巡察的重点,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优先处置,典型案件适时启动以案促改。依托县委脱贫攻坚督查。将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在全县予以公开,截至目前,已将47个单位、76人在全县予以通报,其中一个乡4个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被免职或降职,有力警醒了党员干部。今年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7起,处理105人。严肃查处了固城乡贺楼行政村原村支部书记贺某套取国家危改资金问题,并依法将此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21日,贺某被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该案是周口市检察机关受理的首例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并列为全县以案促改的典型案例,切实捍卫了扶贫领域“奶酪”不能动的权威。

下一步,扶沟县将在规定动作不走样的基础上,持续强化创新意识、品牌意识,念好学、查、改、建“四字诀”,确保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在扶沟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围绕“五突出” 推进以案促改

鹿邑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韩林

为开展好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传导压力,凝聚脱贫攻坚的强大能量,鹿邑县以五个“突出”为切入点,持续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突出选题剖析。组织全县25个乡镇(办事处)甄选出35起优亲厚友违规办理低保、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剖析,要求各单位围绕典型案件举行“案件剖析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中层干部、服务管理对象等参加,听取意见建议,找准问题症结,分析案发原因,分析案件特点,查找制度漏洞,研究制约措施,撰写剖析报告,制订整改方案。

突出警示教育。拓展教育方式,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努力把执纪审查成果转化为教育警示效果。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筛选扶贫领域6起典型案例,由县纪委班子成员带队,组成8个宣讲组,面向26个乡镇扶贫一线干部、村两委委员开展扶贫领域案例警示教育宣讲活动,通过剖析案例,归纳扶贫领域多发易发违纪违法案件的原因,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宣讲活动现场由扶贫一线干部、村两委委员当场讲心得、谈感受、表态度,使全县基层一线扶贫干部受到教育。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处分宣布送达制度,要求当事人在全体人员会上公开检讨,陈述事实,剖析问题,用当事人的言行感化人,让已违纪者回头、想违纪者止步。依托法院审判阵地,组织基层村干部到庭旁听村干部扶贫领域典型案件的审判过程,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旁听,真切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增强本土案例的感染力和警示效果。

突出舆论引导。以筛选的3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通过案情通报、案发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表态、处分人员忏悔、纪法分析、下发整改建议等,制成专题片,在鹿邑县电视台“清风鹿邑”栏目定期播放熟悉的人、熟悉的事,警示熟悉的人,提升本土教材的教育活力,促使教育入心,截至目前,共制作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专题25期;充分利用《新鹿邑报》“清风鹿邑”专栏、鹿邑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廉政工作动态、先进典型,公开通报典型案件,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目前,在各类新闻媒体共报道相关新闻稿件15篇。

突出整改落实。扶贫领域案发单位对查摆出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台账中要确定整改问题、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出台下发《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督查考核方案》《鹿邑县以案促改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县纪委适时对各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民主测评、定期回访等多种方式督查整改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督查反馈意见书,以强力督查督导倒逼整改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已制定下发扶贫领域以案促改督查整改反馈意见书25份。

突出制度建设。为确保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纪委针对扶贫工作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督促指导案发单位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审查、评估和清理,制定《关于建立建全以案促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关于建立健全侵害基层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等5项制度,巩固深化制度建设全覆盖工作成果,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下一步,鹿邑县纪委将持续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将执纪审查的重点放在扶贫领域,严肃查处脱贫攻坚责任履行,督促扶贫政策落实到位;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督促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同时,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要在开展以案促改的同时,把监督执纪问责牢牢抓在手上,以强有力的纪律执行,保障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深化以案促改 助力脱贫攻坚

商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詹凯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党的重要使命,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必须敢于担当、找准定位、精准监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顺利推进。商水县纪委监委牢记使命,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以案促改,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精、做实、做细。

一是明责任,健全责任体系。成立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抽出一名班子成员主抓、一名室主任专职负责,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工作对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印发《商水县扶贫领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目标,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定点帮扶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印发《商水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分别明确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主体责任,明确驻村工作总队及县级督查部门的监督责任,制定责任追究情形6条42项、责任追究形式2条12项,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实夯实。印发《商水县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职责清单》,明确行业扶贫部门29个,按照教育扶贫、转移就业扶贫、医疗救助扶贫等21个扶贫类别,制定落实行业扶贫政策清单83条,督促各行业扶贫部门按照清单要求履职尽责。印发《2018年商水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绩效考核细则》,将各乡镇、各县直单位扶贫领域以案促改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对季度评比后三名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施约谈,年底考核后三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通过责任的压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责任明晰,形成合力,齐抓共推。

二是强监督,深化专项整治。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商水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督促各级责任主体切实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开展行业扶贫专项督查,对29个行业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列出负面清单,及时督办催办。开展扶贫车间建设使用情况专项督查,共检查扶贫车间44个,检查资金2601万元,发现问题12个,提出检查建议3条。开展2017年度扶贫领域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专项督查,检查通村公路159条,总长168.946公里,发现问题44个,立行立改38个,约谈6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4期。开展村级集体“三资”专项清查,清理违规协议279份,对集体资产资源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处置,农村信访量相比去年同期下降20%,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加1588万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核查,问责单位6家,党政纪处理29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并在全县通报曝光。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县委农办等12个与脱贫攻坚密切相关的县直单位和3个乡镇党委,对存在问题督促进行整改。2017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08件,立案8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89人,其中科级干部15人,撤职以上重处分36人,形成高压态势,强化不敢氛围。

三是重教育,突出常态长效。加强警示教育,建立完善机制,做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组织人员,选取涉农典型案例20例,进行深入调查剖析,形成有错误事实表现、有违纪原因分析、有可行对策建议的专题调研剖析报告,汇编成册,印成“口袋书”,发放全县各单位,收到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开展“以案促改40分”活动,利用40分钟的时间,组织各乡镇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县直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分批次到县纪委监委廉洁宣教中心,实地感受办案区、观看典型案例和廉洁教育宣传片,重温入党誓词等,增强现场警示教育的冲击力。截至目前,廉洁宣教中心已接待全县党员干部4000余名,下一步将向村级延伸。开展以案促改“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全县共查找廉政风险点1324个,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共发现问题188个,督促进行整改;共废止制度48个,修订制度128个,新建制度95个,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从源头上防止基层党员干部腐败行为发生。

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必须以科学有效的方法、严实深细的作风,稳扎稳打、抓牢抓实。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继续坚持以案促改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构建扶贫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开展以案促改 护航脱贫攻坚

沈丘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王琳

8月1日,省政府批准沈丘县“摘帽”贫困县,沈丘县在周口市第一个退出国家贫困县。在扶贫工作中,沈丘县纪委监委牢牢扛起政治责任,紧紧盯住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的,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畅通渠道,发现问题。沈丘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突出重点,抓住节点,围绕关键点,强化执纪监督,确保扶贫各项政策有效落实。积极构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开通“清风沈丘”举报端口,方便群众以图文形式投诉举报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分类台账,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重复访、越级访的扶贫领域违纪线索进行梳理,分析研判,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出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快审实施办法》,对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强烈、盯住不放的问题,由县纪委直查快办;对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交办、转办;对情况复杂的重要问题线索,实行县、乡协作模式,集中力量,重点办理。同时在乡镇、扶贫重点村设置流动“接访点”,聆听群众诉求,收集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接访群众2000多人次,受理问题线索147件。

二是专项治理,严惩贪腐。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核查,重点查处在扶贫到户资金、危改资金、低保五保资金方面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加大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惩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人和事。2017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9个,查处违规违纪案件68件,党纪政务处分107人,其中,撤职2人,留党察看6人,开除4人,组织处理11人,移交起诉2人,涉及科级干部10人。对贪污扶贫款的周营乡大李口行政村原支部书记王爱军,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赵德营镇张大庄行政村原支部书记张俊中套取扶贫资金案,县纪委给予张俊中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三是警示教育,筑牢防线。县纪委监委认真做好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对查处的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对发生案件的乡镇,县纪委及时向所在地党委下发《以案促改通过书》,要求围绕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以案促改。在脱贫攻坚中,县纪委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22份,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20多场,受教育人数达8000多人次。县纪委充分发挥县“一基地两中心一长廊”(一个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一个孝廉文化教育馆、一个青少年清廉爱国教育馆,一个廉政文化长廊)的作用,把县直单位扶贫第一书记、联系非贫困村科级干部和乡镇、行政村一线扶贫干部列为警示教育重点,分批组织干部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和道德熏陶。同时督促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上好扶贫专题廉政党课,针对全县发生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了基层干部的思想防线,有效防止了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是制度建设,堵塞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形成扶贫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出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驻村干部作风督查等一系列制度。协助县委研究出台《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的意见》,明确了县级落实责任、行业扶贫责任、乡镇具体责任、村级直接责任、部门帮扶责任、第一书记驻村责任、督查巡查责任7项责任,厘清了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四级书记”抓脱贫的具体职责,构建了县级、县直单位、乡镇、村级、督查巡查组5个层面责任体系。发挥“一案双书”反馈作用,针对近年来县纪委查处的扶贫部门违纪案件进行剖析,深挖根源,及时反馈监督执纪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督促民政、卫生等部门制订《关于医疗卫生扶贫实施方案》《关于教育扶贫资助实施方案》等制度,切实从源头上堵住漏洞。

坚持“三不”一体推进 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西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李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义不容辞。西华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在严厉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同时,积极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大局,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主要抓手,聚焦精准扶贫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集中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要害部门,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以及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坚持优先查处、严查快办、一查到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用铁的纪律保障扶贫作风过硬、保障扶贫政策落实、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今年以来,西华县纪委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5人,对何天才、张大雪、李满良等9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的震摄效应。

坚决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反腐方针,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注重延伸执纪审查的“治本”作用,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反面教材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促教、以教促改、以改促建,努力构建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危房改造、低保五保、扶贫项目资金等领域,精心选取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案发单位和扶贫相关部门开展以案促改。以警示教育为切入点,重点抓好案件剖析、问题整改、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环节,按照“四个不放过”要求,一方面加强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强化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制度,通过查摆剖析问题,促使案发单位从体制机制方面查漏补缺,加强管理监督,从根本上遏制同一部门同一单位重复发生同类违纪违法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扶贫领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使50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警示,通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排查出岗位风险点175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77个,整改问题14条。

有效激发不想腐的内生动力。坚持把以案促改与“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广泛深入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不忘根本,吸取前车之鉴少走“弯路”、谨听教诲不走“邪路”、牢记宗旨信念不务“虚功”,努力培养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扶贫干部。8月份,西华县组织50余名扶贫干部前往脱贫先进县新蔡县观摩学习,通过实地参观新蔡县扶贫成效,学习借鉴脱贫成功经验,使广大扶贫干部开阔了视野、明确了方向,进一步坚定了脱贫的信心决心,激发了大干苦干实干的强大动力。以此为契机,县委、县政府部署实施了全县“决战脱贫摘帽攻坚”行动,抽调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县选派办等部门人员组成扶贫督查巡查组,由县纪委书记直接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督查,进行全程同步跟踪督导检查,切实保障脱贫攻坚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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