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4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商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商政土〔2018〕30号),周口市港航管理局申请登记位于郝岗乡大路李村SSB2018-017号29.7848公顷土地、位于郝岗乡大路李村SSHB2018-018号0.0835公顷土地、位于邓城镇白帝村SSHB2018-019号0.7401公顷土地、位于邓城镇白帝村SSHB2018-020号30.4999公顷土地、位于邓城镇白帝村SSHB2018-021号5.7145公顷土地、位于郝岗乡东洄村SSHB2018-022号1.1130公顷土地、位于邓城镇屠家村SSHB2018-023号0.8789公顷土地,计7宗68.8147公顷。以上土地为划拨用地,用途为港口码头用地,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商水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394-5607139
商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11日